新建年产300万套机器人轴承保持架、机器人内外壳及关节零部件项目

审批
浙江-嘉兴-嘉善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0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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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421MA2JEXKR2X朱璇
朱璇**省**市**县
**省**市**县干窑镇**路138号5幢102室第三层西侧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300万套机器人轴承保持架、机器人内外壳及关节零部件项目****
2018版本:069-通用设备制造及维修C3489-C3489-其他通用零部件制造
**省**市**县 **省**市**县干窑镇**路138号5幢102室
经度:120.91194 纬度: 30.89334****环境局**分局
2024-06-17
嘉环(善)建〔2024〕76号****0421MA2JEXKR2X001X
2024-09-061100
190****
****0421MA2JEXKR2X****公司
****0411MA28AKM07E****公司
****0411MA28AKM07E2024-09-15
2024-09-162024-12-30
2024-12-022024-12-30
http://shouxinjiance.com/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300万套机器人轴承保持架、机器人内外壳及关节零部件年产180万套机器人轴承保持架、机器人内外壳及关节零部件
阶段性竣工验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详见环评机器人轴承保持架组装、测试、检验工序尚未实施,机器人内外壳及关节零部件总装、测试工序尚未实施,电子器件生产尚未实施,全部委托外协加工,其余与环评中一致。
阶段性竣工验收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废气:塑料废气收集后经“静电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焊接废气收集后经“滤芯除尘+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雕刻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粉碎粉尘设置密闭区域,粉碎机投料口加盖密封,定期清扫。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 噪声:1、车间内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需集中布置,并优先选用较低噪声设备; 2、设备在安装时,对高噪声设备须采取减振、隔振措施; 3、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和更新,确保其处于正常工况,杜绝因生产设备不正常运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厂内暂存期间,企业在厂区内按危废贮存要求妥善保管、封存,并做好相应场所的防渗、防漏工作;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与环评一致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0194 0.0255 0 0 0.019 0.019
0 0.0078 0.01 0 0 0.008 0.008
0 0.0004 0.00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0103 0.156 0 0 0.01 0.01 /
0 0.0639 0.477 0 0 0.064 0.064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化粪池 入网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钠管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中工业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要求 1、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附近河流; 2、本项目用水为员工生活用水和注塑/挤出/吹塑成型过程中的冷却用水。注塑/挤出/吹塑成型间接冷却水经收集冷却后全部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故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设置入管网口监测点位,监测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悬浮物、总磷、石油类,监测2天,每天4次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静电除雾+活性炭吸附 塑料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塑料废气收集后经“静电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设置塑料废气处理设施进口,监测非甲烷总烃,连续2周期,每周期3次。设置塑料废气处理设施出口,监测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连续2周期,每周期3次
2 布袋除尘装置 雕刻粉尘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 雕刻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设置雕刻粉尘处理设施进出口2个监测点位,监测颗粒物,连续2周期,每周期3次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减振、隔振措施 本项目厂界四周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1、车间内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集中布置,选用较低噪声设备; 2、设备在安装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振措施; 3、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和更新,确保其处于正常工况,杜绝因生产设备不正常运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厂界四周共设置4个噪声监测点,监测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连续2周期,昼间1次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厂内暂存期间,企业在厂区内按危废贮存要求妥善保管、封存,并做好相应场所的防渗、防漏工作;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次品、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布袋收集尘、除尘废布袋、废滤芯属于一般固废属于一般固废,由******公司处置;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由**市莱逸园****公司进行处置;员工生活垃圾由******公司清运。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废水排放量为 255t/a,CODCr总量控制建议值为 0.010t/a,NH3-N 总量控制建议值为 0.001t/a。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故新增 CODCr和 NH3-N 无需进行区域替代削减。 根据《****环境局关于修订护航经济稳进提质助力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措施的通知》(嘉环发[2023]7 号),对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年平均浓度达标、水环境质量达到要求的区域,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等三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按所需替代总量指标的 1:1 进行削减替代。本项目所在区域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年平均浓度达标,属于达标区。因此 VOCs 按照新增量与减排量 1:1 比例替代削减,则项目 VOCs 平衡替代量为 0.477t/a。根据《关于加强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管理的实施意见》(善环[2015]17 号)等文件,项目需新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新增排放总量按 2 倍进行削减替代,则烟粉尘平衡替代量为 0.312t/a。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废水排放量为255t/a,CODCr总量控制建议值为0.010t/a,NH3-N总量控制建议值为0.001t/a。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故新增CODCr和NH3-N无需进行区域替代削减。 根据《****环境局关于修订护航经济稳进提质助力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措施的通知》(嘉环发[2023]7号),对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年平均浓度达标、水环境质量达到要求的区域,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等三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按所需替代总量指标的1:1进行削减替代。本项目所在区域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年平均浓度达标,属于达标区。因此VOCs按照新增量与减排量1:1比例替代削减,则项目VOCs平衡替代量为0.477t/a。根据《关于加强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管理的实施意见》(善环[2015]17号)等文件,项目需新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新增排放总量按2倍进行削减替代,则烟粉尘平衡替代量为0.312t/a。VOCs和烟粉尘平衡替代量需经******政府调剂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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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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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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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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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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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