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政府关于调整2024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和项目计划的批复》(浔政函〔2024〕361号)批复,现将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告(内容详见附件)。
资金来源:自治区下达给我市2024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任务 )总额5483万元。
资金下达文号:《****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4〕11号)
一、调整后的资金分配方案(详见附件1)
(一)原安排基础设施项目资金889.26万元,该项目总额无调整,但涉及个别项目需要调整,主要用于水利基础设施、人饮工程和村屯道路项目。
(二)原安排产业发展资金3014.53万元,主要用于“以奖代补”项目、小额信贷贴息和其他产业发展项目等,该项无调整。
(三)原安排其他项目1579.21万元,该项目总额无调整,但涉及个别项目需要调整,其中:
1.原安排就近就业劳务补助780万元,该项无调整。
2.原安排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600万元,现调整为638.39万元,用于脱贫人口(含监测户)转移就业,巩固脱贫成效。
3.原安排能力建设项目(雨露计划)150.44万元,该项无调整。
4.原安排易地搬迁贷款贴息47万元,现调整为8.61万元。
5.原安排项目管理费1.77万元,该项无调整。
二、调整后的资**排项目计划
****水利局实施的水利基础设施和人饮工程项目650.46万元(详见附件2)。
****交通运输局实施的村屯道路项目238.80万元(详见附件2)。
(三)****发展中心实施的易地搬迁贷款贴息8.61万元(详见附件3)。
(四)安****社会保障局实施的乡村公益性岗位项目110万元(详见附件4)。
****农业农村局4475.13万元:实施的产业发展项目2614.53万元、项目管理费1.77万元(详见附件2)。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400万元(详见附件3);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项目528.39万元、能力建设项目150.44万元、就近就业劳务补助780万元(详见附件4)。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市**北路23号。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775-****112,****@126.com
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咨询服务平台电话:12317
附件:1.**市2024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分配表(调整后)
2.**市2024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任务)实施项目计划表(调整后)
3.**市2024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任务)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计划表(调整后)
4.**市2024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任务)雨露计划和脱贫人口稳岗就业补助项目计划表(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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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