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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局关于规范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通知》(渝规资规范〔2020〕3号)有关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区百胜镇紫微村一组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8日起至2025年1月14日止。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我局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科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23-****9309
附件1:**区百胜镇紫微村一组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改扩建)
附件2:评审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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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