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宿管、保洁、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1月08日 11:50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01月09日至2025年01月15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将生成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01月21日 14: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网上开标,供应商应及时登录“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在线参与开标 | ||
预算金额 | ¥129.96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谷芬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0-****113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内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0-****941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文新大厦220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0-****113 |
项目概况 |
宿管、保洁、安保服务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登录“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投标报名并自行下载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1日14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宿管、保洁、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9.96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0
采购需求:宿管、保洁、安保服务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09日至2025年01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投标报名并自行下载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
方式:其它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1日14点00分(**时间)
地点: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将生成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21日14点00分(**时间)
地点:网上开标,供应商应及时登录“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在线参与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政府采购网、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交易中心网2.报名方式:登录“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投标报名并自行下载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报名不成功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的,责任自负。 3.报名及下载文件操作流程可到“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网站(网址:www.****.com)自行下载投标人操作手册,网站技术服务电话:0310-****111。4.供应商需进行资格确认,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供应商,请按照“****交易中心http://ggzy.****.cn/hbjyzx/”首页“交易响应方登录”端口中“注册指南”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5.使用CA编制响应文件(包括文件加密、解密和签章),未办理CA的供应商,需进行CA注册。用于网站登录、电子响应文件的签章、加密、解密,以及磋商过程、合同签订等的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流程请参阅“****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gzy.****.cn/)“通知公告”中《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通知》和《****交易中心关于电子签章交叉互认平台上线的通知》。 **CA**市密钥网上办理方式及现场服务网点办理地址详见www.****.com/ggzyhd.html,咨询电话:****073355。 **CA办理网址http://work-life.cn/ca.html;办理电话:400-****-3319;技术服务电话:400-****-3319。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内
联系方式:0310-****9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市**区文新大厦2202室
联系方式:0310-****1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谷芬
电 话:0310-****113
九、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