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心市区(**、**、****水厂片区)污水提质增效工程——北峰片区(二期)”的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中心市区(**、**、****水厂片区)污水提质增效工程——北峰片区(二期)(招标编号:****),现作出答疑纪要和补充通知如下:
一、各投标人的疑问
问题1:本项目的造价模版为甲供不计入总造价,投标人编辑投标报价预算导出的excel投标报价及XML投标报价的封面,依旧显示有甲供费用,软件导出投标人无法修改,请问对评标是否有影响,如有影响,投标人应如何处理,请招标人予以明确。
回复:本项目控制价不包含甲供材料费用,投标人编辑投标报价预算导出的excel投标报价及XML投标报价的封面显示有甲供费用不会对评标有影响。
问题2:定标办法前附表1.2.投标人过往荣誉,投标人提供承建(非参建、非专业工程)工程获奖证书,请问奖项是否有专业要求
回复:不限定专业。
疑问3:人工费未明确是否纳入风险范围,根据闽建〔2024〕9号文,人工费不纳入风险范围,请修正。
回复:详见补充通知第18条。
疑问4:抽水台班按904台班计算,投标人自行考虑,是否为904台班包干根据闽建〔2024〕9号文的附件2“施工合同价格调整若干事项”的第六条“列为包干项目存在不符合规定或不合理的”,本项若为包干,实际费用不合理,应根据实际情况按实签证,请修正。
回复: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
疑问5:根据合同约定,项目合同形式为单价合同,结算时工程量按有效签字结算。根据1.13条款“未在规定时间内核对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报告的或核对完发现有遗漏程量未核对的,将视为对本项目的优惠,均不予调整,视为承包人认可本工程招标工程量,由于工程量清单偏差的,引起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施工期间和竣工结算时对发现工程量清单错误的发包人均不再核对与调整”,是否为总价包干,存在矛盾,请修正。
回复:详见补充通知第7条。
疑问6:根据合同约定,施工现场设计地形以上如有遇多余的建筑及生活垃圾或土方,发包人均不做任何签证,其风险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根据闽建〔2024〕9号文的附件2“施工合同价格调整若干事项”的第六条“列为包干项目存在不符合规定或不合理的”,本项若为包干,该条款不合理,应按实际情况做现场签证或变更,请修正。
回复: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
疑问7:根据合同有,本工程所有土石方费用承包人已综合考虑,土石方类别、比例及数量不再调整,按清单数量及中标价包干使用。根据闽建〔2024〕9号文的附件2“施工合同价格调整若干事项”的第六条“列为包干项目存在不符合规定或不合理的”,本项若为包干,该条款不合理,应根据实际情况按实际结算,请修正。
回复:本工程土石方类别、比例及数量等财政审定的招标控制价已根据地勘综合考虑进行计算,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
疑问8:根据编制说明,外弃运距按10km计取,同时土方工程的综合单价已综合考虑堆置费、渣土收纳费及土源费、运费,投标单位需自行考虑。实际清单综合单价套取定额中,未包括堆置费、渣土收纳费。同时根据闽建〔2024〕9号文附件的规定,实际运距按实际情况结算,渣土收纳费根据实际发生情况按实结算。请修正。
回复:由投标人在报价时自行考虑。
疑问9:双向拉伸土工格栅(抗拉强度≥50KN/M),控制价取定材料价3.74元/m2,材料价格偏低,请修正。
回复:由投标人在报价时自行考虑;
二、补充通知
1、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13删除“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4天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核对申请,提出申请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的核对资料,逾期视为中标人对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无异议”。
2、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37“注:以工程担保提交的,须按照泉建筑〔2015〕74号文及泉建筑〔2016〕24号文执行,****工作局(或原省级有权单位)依法审批设立,****商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及分机构,按核准的经营范围开展业务提供的保函为有效;采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作为保证形式的,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修改为“注:以工程担保提交的,须按照泉建筑〔2015〕74号文及泉建筑〔2016〕24号文执行;采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作为保证形式的,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
3、①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40第2条中删除“《****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工程渣土与建筑垃圾清运处置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两份文件的通知》(泉政办〔2017〕171 号)”。
②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专用条款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2)中删除“《****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工程渣土与建筑垃圾清运处置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 案等两份文件的通知》(泉政办〔2017〕171 号)”。
③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文件中一、投标函格式修改为:
格式1: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 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元)的投标总报价,工期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 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
4.如中标,我方承诺:
(1)将派出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建造师注册编号) 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3)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5)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6)按月足额支付工人工资。
(7)政府审计部门要求对我方收取的工程款资金流向进行延伸审计的,我方无条件接受延伸审计并主动配合。
5.我方已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其有关资料(包括第三方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进行了审查,保证其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若存在虚假,同意招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弄虚作假进行处理。同时,声明不存在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4.3款(第10项除外)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一旦我司该工程中标,将严格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市建筑废土沙石运输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文〔2011〕312号)、《****政府关于印发全面贯彻实施**市建筑废土沙石运输管理暂行规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政文〔2012〕270号)、《****建设局关于加强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废土管理工作的通知》(泉建建〔2012〕62号)、《****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渣土运输管理工作的通知》(泉建建〔2014〕16号)。
7.本工程若需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等“一体化”服务业务,一旦我方中标,如我方不具备“建机一体化”服务业务资格,承诺按闽建筑〔2012〕35号文及闽建筑〔2013〕12号文要求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并按规定将分包合同送主管部门备案。
8.一旦我司该工程中标,我方承诺严格执行《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建筑〔2016〕34号)规定,加强工程项目劳务工人实名制组织管理。
9.我方承诺在近三年内,我司及我司法定代表人、拟派出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行贿犯罪行为。否则,自愿放弃中标资格。
10.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手机号码:
地址: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4、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40第13条删除“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3〕4号),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含委托下放资质许可事项),其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和 2024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企业无需申请换领资质证书”。
5、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40第25条修改为:“本项目球墨铸铁管由发包人自行采购供应,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不含甲供材料费用,甲供材料进场时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代表共同取样验收,合格后方能用于工程上”。
6、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3节定标办法 3.1定标办法前附表①删除 “3.建筑服务效果 3.2.投标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近五年受**市各级行政部门检查通报和处罚情况等不良记录,进行评议:是否存在“不良记录”。”
②1.信誉-1.1信用得分和4.报价-4.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子要素权重Bn均调整为15%。
③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五、其他材料附件1删除“3.2.投标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近五年受**市各级行政部门检查通报和处罚情况等不良记录,进行评议:是否存在“不良记录”。
7、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内容修改为“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8、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3.1-(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删除:“⑩本工程须严格按照《**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暂行办法》(闽建[2014]2 号文件)的要求及发包人相关要求执行”。
9、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3.1-(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根据省厅《关于全面实施房建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远程视频大数据管控的通知》(闽建建〔2017〕5 号)的要求,承包方应对施工现场实行远程监控”修改为“…根据省厅《关于实施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建〔2021〕3 号)的要求,承包方应对施工现场实行远程监控”。
10、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6.1.1-(4)修改为:“根据最新规定,扬尘防治措施费用(包含环境在线监测系统、环境侦测联动喷淋系统的措施使用费)已按照《**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 版)》规定已计入总价措施费”。
11、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6.1.5-(15)修改为:“在项目竣工验收结束前,市政、环卫相关责任部门规定的卫生责任区内日常维护、保洁工作由总承包单位负责,相关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总价内”。
12、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7.5.2修改为“施工过程中因城市供电、供水部门的停电、停水的,时长在8小时(含)以内而影响工期的,合同工期不予顺延;超过8小时的,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13、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12.1合同价格形式—承包人应考虑下列投标风险等因素(包含下列风险费用)的(5)其它风险中第④点内容删除渣土收纳费、第⑥点修改为:本工程的常规性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考虑此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不调整”。
14、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12.1合同价格形式—超过风险范围以外的调整方式修改为:“按专用合同条款11.1调整”。
15、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14.2竣工结算—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中删除:“⑥工程竣工验收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后,内业资料归档完毕,报备手续齐全,承包人编制的竣工工程结算,经发包人委托有相关资质的造价中介机构审查,按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确认的结算价款后14天内支付至90%,待相关部门审查后出具结算结论书或批复后28天内支付至97% ,余下工程款待质量保修期满及移交完成后28天内拨付(不计利息)”。
16、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18.1工程保险中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修改为:“承包人投保内容:劳工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承包人施工人员意外伤害险等由承包人负责,其费用己含在投标报价中,承包人应按相关规定投保”。
17、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中 项目10“7.1.4”修改为:
10 | 7.1.4 | 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钢筋、钢结构的钢材、商品混凝土、水泥、预制桩、装配式建筑的预制构件等主要材料、设备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材料、设备的单价 | 具体详见“招标控制价”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汇总表:二材料序号:3-14;19-24;374-385 |
18、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增加:
“11.1.1 人工费价差调整
(1)人工费不纳入风险承包范围。合同履行期间,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指数和塔机人工费综合信息价格调整人工费价差,但中标价中的人工费总额与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中的人工费总额的比值大于 1.05 或小于 0.95 的除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人工费总额比值产生误差的,按照有利于承包人的方式确定比值。
(2)人工费价差不参与下浮,除计取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外,其他的费用均不计取。
(3)合同履行期间,出现多个人工费指数时,按照人工费指数对应的已完工程量分别调整人工费价差。”
三、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日期:2025年0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