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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20日(5个工作日)。
电话:0317-****110
通讯地址:**市**县千童大街与**路交汇处西北角,千童****服务中心二楼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内容外) |
管件生产项目 | **** | **省**市******公司南侧 | ******公司 | 环境影响报告表相关内容电子文本 |
管件热处理加工项目 | ****公司 | **省**市**县边务镇205国道东侧 | ******公司 | 环境影响报告表相关内容电子文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