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5年物业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1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本项目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供应商荣誉”一项评分标准变更为:
1.供应商或供应商所管****机关或事业单位或在国****协会(学会)颁发的物业管理优秀(或示范)类荣誉称号,其中:国家级的,得4 分;省级的,得2 分;地市级的得1 分。满分4 分。
2.供应商获得****机关或事业单位或在国****协会(学会)颁发的节水方面荣誉的得 3 分。
3.供应商获得****机关或事业单位或在国****协会(学会)颁发的文明示范类(或劳动保障类)荣誉的,得3分。
4.供应商获得****机关或事业单位或在国****协会(学会)颁发的垃圾分类相关荣誉的,得3 分。
(注:本小项满分13分。(1)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须能体现供应商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2****机关****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机关派出机构、****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级别以国家行政区划为界定,如:省、自治区、****事业单位颁发的视为省级,以此类推;(3)“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响****协会(学会)在**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4)同一奖项同时满足多项评分标准的,仅按高分计一次分;(5)如为项目获奖,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供获奖项目业绩合同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5年01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南路856号
联系方式:0551-****25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方法:0551-****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3646
附件:更正公告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