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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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的“二十、网上报价程序”的“4.(4)①网上自由报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有效报价”现更改为:“网上自由报价有三个或三个以上供应商有效报价”。
(二)原“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的“三、中标供应商的确定”的第一款、第二款“1.本项目报价采用(减价)多轮报价方式。2.本项目设置保留价(底价),根据报价情况,将不高于保留价的报价人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不足3个中标候选人的,按实际个数推荐。”现更改为“1、本项目报价采用(减价)多轮报价方式,且设置保留价(底价)。2、采用公开招标最低评标价法和竞争性谈判方式的项目,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应当根据通过资格审核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3个中标、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的报价应当等于或者小于保留价。采购人应当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人的顺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