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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心仪器检定校准项目 |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2025年分批送检/现场检,供应商应及时出具证书,收到证书后分批结算。可以分包(代送)给具备对应能力的其他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华南计量院,**计量院等),对应项目合同单价不变;供应商应确保检测质量,保证使用的检测仪器自身是符合国家标准并经检测合格且在有效期内,严格按国家标准检测。供应商所有出具的检定/校准证书应当在对应的计量授权证书有效期内;合同服务内授权证书有到期换证的,须及时提供新的资质证书给采购方备案。供应商检测不合格的项目需告知不合格的详细数据,经采购方维修后提供一次再检测的服务,不再重复收费;不合格的项目不收费(此项适用非强检仪器,强检项目仪器除外)。 | ||
否 | ||
投资额(¥166,000元) | ||
资质(资格)要求 | ||
无 | ||
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工作 | ||
¥145,000元 | ||
无 | ||
是 | ||
否 | ||
2025-01-10 17: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