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全流程自动化设备升级及数字化采集应用技术改造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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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局关于全流程自动化设备升级及数字化采集应用技术改造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


****改革局关于全流程自动化设备升级及数字化采集应用技术改造项目

的节能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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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公司:

报来《全流程自动化设备升级及数字化采集应用技术改造项目节能报告》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委员会2023年第2号令)《**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能规〔2023〕3号)的相关要求,我局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全流程自动化设备升级及数字化采集应用技术改造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公司报送的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原有项目厂区内进行设备节能技术改造,结合行业内领先的节能技术与工艺应用,淘汰老旧空压机、冻水机等设备,引进节能型空压机、防焊显影机、双列板架式烘干线、真空蚀刻线、钻码读码追溯系统等生产、检测数字化设备,建成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的新能源汽车高精度线路板生产线。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注塑机、超声波焊接机、滤胶机,项目建成后年产量不变。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2629.27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电力消耗量不高于2139.36万千瓦时,项目可比标准面积印制电路板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17.66千克标准煤/平方米。

三、请你司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及规范落实节能报告各项节能措施,优先选用能效标准领先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及设备。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23331-2020)、《能源管理体系分阶段实施指南》(GB/T 15587-2023)、《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等规范,健全能源管理体系,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四、请你司根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请你司组织对项目节能相关情况进行验收,并将节能验收报告报我局留存,我局将依据《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33号令),对项目组织开展节能监察。我局将适时对本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五、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两年以上的,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项目如需变更,请按照《**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能规〔2023〕3号)第十八条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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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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