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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市龙****社区鸿昌三巷1号厂房四楼403-404间 |
起始日期 | 2025年01月09日 0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01月19日 17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其他 | 地址 | **省**市**区鸿昌三巷1号 |
面积/数量 | 267.54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其它权属证明 |
资产性质 | 厂房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18月 | 免租期 | 1个月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个自然日 | 招租底价 | 24.5元/平方米/月 |
租金支付方式 | 季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办公,厂房 |
履约条件 | 1.招租时招租面积以招租公告为准。承租人应按招租人移交时的现状接收物业,请竞价人务必自行实地踏勘和了解招租物业之现状。竞价人一旦参加竞价,即表明已了解和认可所招租物业品质、权属情况及其他瑕疵。 2.在租赁合同期内,承租方不得擅自更改事先已提交的承租物业用途规划、不得发生转让、转租或分租。 3.承租人须按照合同要求,递交3个月租金作为租赁保证金,递交2000元作为水电保证金,均在成交通知书下发后的5个工作日内缴纳,承租人逾期或未足额缴纳将被取消承租资格。 4.若租赁合同到期终止,承租人必须在合同终止后的五日内将该物业腾空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承租人相关经营损失等无权要求任何赔偿;逾期按双倍租金收取违约金。 5.除有严重违反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条文外,承租人必须遵守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所有约定条款;否则出租人将不予签订或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 6.在提前停租或租赁期满不再承租物业时,承租人对物业二次装修所增设形成的固定设备、设施不进行破损或拆卸,而应完整地无偿移交由出租人处置。 | ||
其他补充说明 | 阳光租赁平台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公开招租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开竞价。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如公开招租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可以采取协议租赁方式,并按规定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方可实施,但租金标准仍不得低于原招租底价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公开招租无报名者,经批准后重新公开招租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遵守中华人民**国法律、法规、**市相关法规; (2)承租人可以是企业或自然人; (3)承租人如为企业,需有合法有效工商和税务登记; (4)无违反诚实信用的不良记录; (5)竞价人(企业或自然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有参加非法宗教活动或其它违法行为的记录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1、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工商信息查询打印件,并加盖公章;(工商信息查询参考网址:http://www.****.cn/index.html) 2、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资料核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01月19日 17时00分00秒 |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 **** | 出租方地址 | **市**区**街道新平大道6号**** |
业务咨询人员1 | 钟华 | 业务咨询电话1 | 180****8870 |
联系地址 | **市**区**街道新平大道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