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或经销本项目标的所需的合法资格。
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需提交的资料(请按如下顺序装订)
1.资格证明文件①提供工商部门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②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表负责的需提供法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人需提供报价清单,报价应包含所涉及的货物运输、人工搬运费、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3.售后服务承诺书;
4.近期含所投产品的中标通知书或成交合同(如有);
5.各投标供应商应按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递交相应物资样品,以便现场评估。
6.采购标的以上所有材料(一正二副)按顺序装订成册不可拆卸,并于封面注明投标方、联系方式。所有材料均加盖公章密封成册并于公示截止日前(2025年1月13日下午17时,以材料收到时间为准)和相应物资样品一起邮递我院。
四、公示及评标时间、地点
公示时间: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3日
评标时间:2025年1月15日15:30
评标地点:****新门诊大楼五楼小会议室
五、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县濯田镇**大街386****采购办
邮编:366304 接收人:王先生 电话:189****6645
六、定标方式
报价截止后我院将组织院内专家对报价文件进行现场**,并对所投标进行综合评价,在符合我院要求的产品参数的情况下,按性价比优胜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中标结果将在我院公众号平台发布。
七、签订合同时间
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到我院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30天内供货。
八、付款方式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合同款。
****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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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采购办
编辑:沈丹灵
一审:邱嘉瑜
二审:王**
三审:王敬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