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太昌路19号1324.52平物业出租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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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市太昌路19号1324.52平物业

现状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挂牌租金

(含税)

首年租金

¥420,000.00元

月租金

¥35,000.00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25年1月9日

租赁期

10年

挂牌期满日期

2025年1月22日

标的所在地区

**市**区

一、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提出申请,将合法经营管理的该项目进行公开交易。本出租方同意由贵所按公告的内容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交易。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实物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标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本物业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已认真阅读贵所资产交易相关规则及有关说明和注解,同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贵所相关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同意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接受贵所按有关交易规则对以下内容进行公开信息披露和征集承租方。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二、标的简况

标的基本简况

标的地址

**省**市太昌路19号

出租资产类别

固定资产-房产

资产属性描述(户型/朝向/楼层/楼龄/装修情况/周边环境等)

该物业位于**市古**,临近牌坊街景区,1980年建成,钢筋混凝土结构,土地面积515.36平方米,建筑面积1324.52平方米,共5层楼高,其中1层建筑面积为295.50平方米,2层建筑面积为297.68平方米,3-5层建筑面积均为243.78平方米。无产权瑕疵,无物业纠纷,无抵押担保。

产权登记机构

******局

权证编号

潮房字第****019760号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

1324.52㎡

拟出租面积

1324.52㎡

权属状态

完全产权

债权人

资产使用状态

空置

出租用途

商业、旅业、办公场所等。但不准经营图书、娱乐场所以及国家禁止的相关行业。

出租标的交付

现状交付

抵押、质押情况

特别说明

意向承租方应知悉:

该物业出租用途为商业、旅业、办公场所等。但不准经营图书、娱乐场所以及国家禁止的相关行业。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粤国房地产土****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24年10月31日

评估基准日

2024年3月26日

标的对应评估值

首年租金397,356.00元/年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年租金(含税)

¥420,000.00元

挂牌月租金(含税)

¥35,000.00元

租赁期

10年

支付方式

按年支付,签定合同之日支付第一年租金,下一年租金在合同期每满一年前一个月的28号前支付。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 免租期:2个月;

2.租赁保证金:50万元;

3.年租金递增率:每三年递增5%。

是否有优先承租权人

相关水电、物业等费用的承担

1、该物业所需的水电费、维修费等相关费用按照《物业租赁合同》约定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水电保证金:2万元。

3、装修保证金:10万元。

交易保证金及租赁保证金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按照挂牌年租金的30%,设定为 ¥ 12.6万元

交纳时间

公告期限届满当日下午17:00前(已到账情况为准)

交易保证金和租赁保证金的处理

1、标的成功出租,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由产权交易机构按照相关规则一次性无息返还。

2、意向承租方未能成为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后由产权交易机构按照相关规则一次性无息返还,但出现规定不予退还的情形除外。

3、有下列任一情形出现的,视为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租赁保证金(如已产生)均不予退还,由产权交易机构扣减其应付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有权通过其他方式再行处置租赁物业:

(1)意向承租方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意向承租方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则或扰乱交易秩序;

(3)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的,合格意向承租方不按规定参与竞价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妨碍交易活动正常推进的;

(4)进入竞价流程的意向承租方串通其他合格意向承租方不报价、压价或其他形式扰乱交易秩序,影响公平竞争的;

(5)进入竞价流程的意向承租方低于挂牌价格报价或全部意向承租方均未报价的;

(6)承租方未按规定足额支付租赁保证金的;

(7)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承租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8)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扰乱交易秩序,影响公平竞争的;

(9)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有其他违反规定或约定影响交易进行的行为的。

(10)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如有租赁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

承租方资格条件

是否接受联合体承租

承租方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及其说明

意向承租方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且企业成立时间至公告发布之日满3年及以上(含),注册资本100万元及以上。(审核内容:营业执照。)。

2、意向承租方须在《资产出租公告》之公告期限届满当日下午17:00前,按《资产出租公告》要求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 126,000.00元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广****交易所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不得由意向承租方以外的第三人代付,不接受现金、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3、意向承租人为企业的需提供诚信记录及履约证明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报告、无行政处罚信息、无失信惩戒信息、最新一期财务审计报告等相关材料。(审查内容:以提交的信用中国的报告不存在行政处罚、失信被执行人及经营异常情况等违规情况为准,网址:https://www.****.cn。)

4、意向承租方净资产应超过300万元。(审查内容:须提交经审计的最新一季审计报告。)

5、意向承租方除本出租业务相关收入外,还应有其他项目收入,其他项目年收入总额需超过承租本物业的年租金总额。(即人民币42万)。(审查内容:须提交经审计的最新一季审计报告。)

6、承租方配合出租方履行国有企业相关内部审批程序,并无条件接受出租方上级单位对本次挂牌招租交易结果的审批。

7、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出租事项公告期间,完成拟出租物业的实地踏勘,并按要求与出租方签订《现场踏勘确认书》。该确认书作为意向承租方报名参与本出租事项的先决条件。

承租方应当履行的义务及其说明

1、所称意向承租方是指有承租出租标的意向,向产权交易机构提交书面承租申请材料、银行存款余额证明(以覆盖租赁保证金50万元、首年租金及交易服务费的合计为准)、承租人及担保人资格证明资料、保证人名单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企业法人。所称合格意向承租方是指经产权交易机构审查,符合承租方条件和出租要求并取得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的意向承租方。

2、承租方须配合出租方履行国有企业相关内部审批程序,并无条件接受出租方上级单位对本次挂牌招租交易的审批结果。

3、承租方如需对承租物业进行装修,需自行承担装修改造费用和责任,装****公司必须经过出租方审查书面认定,但出租方并不因审查而承担任何责任。承租方对承租物业自行负责装修改造,应当遵守出租方的装修管理制度和规定。不得破坏原有房屋结构。出租方有权监督承租方的装修工程和施工工程,并随时对不符合装修管理制度的行为加以制止并要求其改正。如果承租方拒绝改正,则出租方有权自行加以纠正,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均有承租方承担。

其他披露事项及说明

1、意向承租方需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需自行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意向承租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承租出租标的产生的所有风险。

2、出租标的:交吉。

3、承租方需按照《物业租赁合同》版本签署租赁合同。

4、承租方所需的证照办理,报建规划、报批费用的承担、租金保证金标准、违约条件及处理方式、转租分租、期满交付等事项在《物业租赁合同》中有详细约定,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5、出租方对租赁物业按照现状(含产权现状、可视现状等)现有情况出租,符合承租方的需求,承租方不得以用途、面积差异、现状瑕疵等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益。

6、****交易所对意向承租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承租方提供补充资料:并在征询出租方意见的基础上,按本公告的承租方条件确定合格意向承租方。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合格意向承租方的,经本次出租行为有权单位批准,由出租方和该合格意向承租方****交易所通知的时间和地点,直接签订《租赁合同》;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的,将由文交所组织竞价。经组织公开交易确定承租后,出租方和承租方按照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签订《租赁合同》。

竞价方式

竞价内容

年租金

竞价底价

420,000.00元/年

每次加价幅度

10,000.00元/次

是否带领看样

四、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

注册地(住所)

**市太昌路1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481944

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公司类型

****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国有经营性****办公室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集团****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集团有限公司

内部审议情况

《****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第17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2025年1月9日9:30至2025年1月22日17:00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4个周期。

风险提示

以上信息来源于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请意向承租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产权交易机构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交易机构联系人

陈先生;劳小姐

联系电话

020-****0750-878;020-****0750-852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委托方/增资企业/转让方/招商人)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有效性。南方文交所对出租方(委托方/增资企业/转让方/招商人)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南方文交所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南方文交所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承租方(意向受让方/增资方/应答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承租(受让/增资/竞商)项目及承租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南方文交所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以上信息来源于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请意向承租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南方文交所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4.意向承租方(意向受让方/增资方/应答人)如对南方文交所网站披露的本公告所披露内容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文件及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附件:《太昌19号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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