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队****大队2024年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一、项目名称:****总队****大队2024年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联系电话 | 中标折扣(折) |
**** | **回族自治区**市**区四季鲜市场4-809#营业房 | 155****0889 | 9.2折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折扣(折) | 是否中小微企业 | 中小企业(中型/小型/微型)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总队****大队2024年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 | 其他服务 | 1 | 9.2 | 是 | 小型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得分排名
供应商名称 | 得 分 | 排 名 |
**** | 87.70 | 1 |
**宁谷物****公司 | 80.48 | 2 |
****商贸有限公司 | 72.89 | 3 |
六、评标专家名单:张桂英(组长)、张秀霞、常学环、郭静、陆斌(甲方评委)
采购人代表:张文凯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的标准执行,具体金额为:15832.00元。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5年1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菜****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法人身份证明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资格审查不通过;******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技术响应表中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公司、****商贸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经济处罚承诺,按无效投标处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鸣沙路63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正丰香格里24#楼(中央东大道197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张文凯
电话:0955-****996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王娟
电话:199****6352 0955-****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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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