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一、 招标条件
本******市部分地区全品类副食品食材供应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
规模:招标内容为******市部分地区全品类副食品食材供应服务项目;中标人数量1家,本项目服务周期至2025年10月31日。
服务内容:1.食品采购:按招标人报送的食品种类清单供应。2.售后服务:保证所提供食材的质量与配送时效。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公司****公司的授权书,****公司****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集团有****公司列入黑名单(负面行为)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评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4.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5.****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7.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根据招标人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8.投标人需要提供承诺声明,承诺声明应当包含:投标人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关联关系企业不参与同一采购活动承诺、前3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具备履约专业能力的书面声明。(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9.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10.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月9日9时00分到2025年1月1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
1) 如采用线下报名方式:供应商可通过代理机构官网“http://www.****.cn/”点击“登录 报名”后搜索本项目,点击“详情”进入公告页面后再点击右上角的“获取文件”,进行基本信息填写后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加盖公章后,至**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2) 如采用线上报名方式:供应商可通过代理机构官网“http://www.****.cn/”点击“登录 报名”后搜索本项目,点击“详情”进入公告页面后再点击右上角的“获取文件”,进行基本信息填写后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加盖公章后上传至系统或发送至****@163.com,进行线上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具体操作指引也可见代理机构官网“http://www.****.cn/”右边点击“常见问题”)
1.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如采用公账转账购买招标文件账户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
开户行:****公司****机场支行(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
账号:955********79000499(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3. 标书款若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同时提供投标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通知书或其他可证明具有该项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2月6日 9时30分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至**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2月6日 9时30分
开标地点:**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会议室
七、 其他
1. 项目类型:服务类
2. 项目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http://www.****.cn)、中国邮政官方网站(http://www.****.cn/)和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cn)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4.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可通过提前邮寄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至“**省**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会议室,黄先生,020-****1688-133)”,如通过邮寄,需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信息发送至(****@163.com),快递外包装请备注F24GZ1039+供应商名称,以便工作人员及时查收。
八、 监管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管部门为/。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槎头西洲北路93号
联 系 人:李小姐
电 话:153****1849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
地 址:**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联 系 人: 谭女士/黄先生
电 话:020-****1688-160/133
电子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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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