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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 |||
2024SG171 | 挂牌起始时间2025-01-10 00:00 | ||
**** | 保证金截止时间2025-01-17 17:00 | ||
翁地出让告字[2024]009号 | 挂牌截止时间2025-01-20 15:00 | ||
2025-01-10 00:00 | 申购报名截止时间2025-01-17 17:00 | ||
**** | 区域**县 | ||
**县县城新区浈阳大道旁A1-18-01地块 | |||
34962.72 平方米 | 地块亩数52.44 | ||
87406.8 | 绿地率≥30% | ||
1.0<FAR≤2.5 | 建筑密度≤35% |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 出让年限70 | ||
4550 | 竞购方式竞地价 | ||
9100 万元 | 增加幅度 减少幅度 增加幅度 增加幅度 增加幅度100 万元 | ||
****中心 | |||
林小姐 | 服务咨询电话0751-****888 | ||
**县龙仙镇**路63号 | |||
一、出让宗地为多用途地块,出让宗地总面积3.496272公顷,其中主要用途为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面积3.146645公顷,使用年限为70年;其他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面积为0.349627公顷,使用年限为40年。 二、竞买主体为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中华人民**国境内外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报名。本次交易不接受自然人及任何形式的联合竞买。竞买人须使用合规自有资金购地,并提交****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三、地块内部南北面存在部分高差,南面较高部分与现状市政道路及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标高持平,规划条件明确了地块规划建议标高并标明了周边道路与地块内部现状高差,已说明地块无需平整,地块可结合现状高差等情况进行规划设计及建设。地块按现状出让,不再开展平整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