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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皖财资〔2024〕66号)和《****财政厅 ****管理局 ****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皖财资〔2019〕1270号)文件要求,****一批报废资产经履行资产处置审批手续后,交由取得生态环境部门核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的企业进行了处置,处置收益上缴财政非税账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成交处置回收商:****。
报废资产名称及原值:电子电器原值887656.66元,非电子电器原值14238元。
处置成交价:3462元。
地址:**市**路1号省科技厅大楼二楼。
联系电话:0551-****9771
安****研究所****档案馆)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