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家具项目[采购项目编号:****],现以采购答疑及补充文件的形式对相关问题和内容进行相应澄清、修改和补充,并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一、澄清内容
1:体系认证: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包含:家具的设计开发、制造、销售、售后服务等得1分,其他不得分;招标文件中的这一要求并未针对具体的技术或服务水平,而是作为供应商资格的一部分,限制了其他潜在投标单位参与竞争,有失公平、公正原则。
答:投标人或家具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含有家具类即可。
2:投标人获得与本次产品相关的家具类发明专利的,20个以上得2分,10-20个得1分,5-10个得0.5分,5个以下不得分。评分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证明作为评审依据,原件备查。本项最高2分;其中要求(投标人获得与本次产品相关的家具类发明专利)限制了其他潜在投标人的参与。
答:家具制造商获得过家具类专利或认证即可。
3:评分标准第一条认证证书中第一点:(体系认证: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包含:家具的设计开发、制造、销售、售后服务等得1分,其他不得分。)其中提及家具的设计开发、制造要求,以及三体系认证证书设置为投标人具有,属排斥不具有的中小企业, 因此上述三体系认证证书对潜在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请求重新调整体系认证的标准。
答:投标人或家具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含有家具类即可。
4:评分标准第三条综合实力中:投标人获得与本次产品相关的家具类发明专利的,20个以上得2分,10-20个得1分,5-10个得0.5分,5个以下不得分。评分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证明作为评审依据,原件备查。本项最高2分;以上要求发明专利20个以上得2分,具备20****公司极少,此要求明显排斥中小型企业,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请求删除专利限制。
答:家具制造商获得过家具类专利或认证即可。
二、补充内容
1.本文件内容若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矛盾的,以本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