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明家洼至亳芜大道道路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高新区魏武大道天兴大厦18楼1802
成交金额:人民币肆拾陆万陆仟陆佰陆拾陆元整(¥466666.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明家洼至亳芜大道道路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明家洼至亳芜大道道路建设项目,为明家洼至亳芜大道段道路建设,包括路面拆除、水泥稳定土路基、水泥混凝土路面、培土路肩等建设内容。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45日历天 项目经理:王志国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皖234****28938)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马光辉、王继夫、魏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采购文件约定,收费金额:8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谈判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
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公告发布期限:2024年12月31日
3.开标日期:2025年1月9日
4.资格能力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证书编号:D****05595)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皖)JZ安许证字[2021]026776)
5.业绩:本项目未作要求
6.信誉(荣誉获奖):本项目未作要求
7.项目负责人:王志国,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皖234****28938)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编号:皖**B(2021)****562)
8.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公司:《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时间填写为2024年1月至2025年1月,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近三年的资格标准,按无效标处理;******公司:《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没有加盖单位公章,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按无效标处理;******公司:没有提供工程量清单报价书,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按无效标处理。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10.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5年1月22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财政局:联系电话:0558-****009。
(五)成交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通****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高新区文采路文采家园小区14栋101-105室
联系方式:0558-****2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广场B座11楼
联系方式:0558-****8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工
电话:0558-****848
十、附件
1.谈判文件
2.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2025年1月10日
下载1.竞争性谈判文件.pdf
下载2.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pdf
下载3.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下载4.工程量清单报价书.pdf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