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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人文社科类校级研究机构建设期满(2021-2024)和年度考核(2023、2024)结果的通知 |
各研究院、依托学院: 2021年、2022年学校与各人文社科类校级研究机构签订建设目标任务书,建设期三年。对2023年、2024年建设期满校级研究机构,以及2023年、2024年年度考核的校级研究机构合并进行考核。根据校级研究机构提交总结材料、依托学院初审、社科处复核和评审等程序,期满考核的31个校级研究机构和年度考核的26个校级研究机构考核合格。另外,根据校级研究机构申请,拟撤销校级研究机构2个。考核结果详见附件。 在下一轮建设期,研究院要根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管理办法》(宁大政〔2022〕97号)精神,****研究院发展的主要原因,厘清机构运行架构,加强团队建设,以重大项目、省部级奖项、中文权威论文、省部级正职以上批示、成果文库、重大横向(建设经费200万和横向课题经费100万)等为标志性成果产出,积极申报、获批省部级以上平台等重大目标为主要导向。 依托学院要做好人财物的保障工作,保证研究院有办公场地、****研究院名义招聘专职科研人员,有必要的可以配置科研秘书。 另外,校级研究机构负责人因调离、退休等情况需要申请调整的,****学院****学院盖章,并于1月14日下班前将申请材料提交到社科处。逾期未提交的,学校将按规定予以撤销。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89130,691216(短号) 邮箱:lishenggao@nbu.****.cn 人文社科处 2025年1月10日 |
附件【附件1:参加建设期满考核的研究机构名单(考核结果)(1).xls】 附件【附件2:参加“2023-2024”年度考核的研究机构名单(考核结果)(1).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