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
(一)采购编号:****
(二)项目名称:**区新政务大厅信息化项目
****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以一体化系统的申报生成为准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32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等相关指示精神及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为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进一步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的工作要求,依据国家规范和省级标准,按照“经济实用、满足功能、逐步提升”的原则,充分利旧现有设施设备,着重基础平台建设,为后续升级改造预留接口,以适度领先、未来5至10年不落后的总体思路,建设本次**区新政务大厅信息化项目。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区新政务大厅信息化项目
(三)项目预算:1208.01万元,预算控制最高价:1208.01万元。
三、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从2025年01月11日至2025年01月13日
四、征求意见的提交方式
(一)公示期: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1月13日17:00止。 (二)意见反馈方式:对采购需求提出相关意见(应说明理由)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在公示期内将相关意见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市**区秦园中路86号2楼),或将反馈意见的盖章扫描件和电子文档(word版本)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公司名称)关于(项目名称)采购需求反馈意见”,邮件内容应包括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 (三)采购需求获取方式:****政府采购网点击本公告中的附件免费下载。 (四)需求公示的目的:就项目需求的公正性与专业性征询各潜在供应商的意见,无论是否反馈意见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后期的采购活动。
五、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
见附件
六、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情况
采购人:****
地 址:**区**大道59号
联系人姓名:李丹立
联系电话:(027)****3196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秦园中路86号2楼
项目联系人:周佳斌、余育玉、刘乐娜、邓雪莹
联系电话:(027)****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