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批准,******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 | 宗地 面积 | 30393 平方米 | 宗地 座落 | 国宝路东侧、广福**侧、**东**侧 |
出让年限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 容积率 | 大于 1.0且不大于1.7 | 建筑密度(%) | 不大于25% |
绿地率(%) | 不小于30% | 建筑 限高 | 整体限高80米,其中沿**东路一线限高60米 | 土地 用途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 |
土地现状 | 净地 | 起始价 | 34000万元 |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及其整数倍 | 竞买保证金 | 6800万元(其中定金6800万元)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竞买的除外),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不设保留底价,按“价高者得”方式确定竞得人。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1月11日至2025年2月5日向****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可于 2025年1月11日至2025年2月5日到****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5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 2025年2月5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5年2月6日9时00****服务中心八楼拍卖大厅(**市镜**路9号)进行。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该宗地地下空间一并出让,用地西南角可结合地形设置半地下室,建筑面积不大于 3000平方米,用途为零售商业、餐饮,半地下室空间应整体经营,计算容积率;其他非经营性用途地下空间建筑面积不计容积率。除西南角设置半地下室以外的地下空间不作为商业、办公、仓储用途。地下非人防车位(不含公共配套车位)可以销售,不再另行收取土地出让金。
2.地块西侧配建一处集中商业,独立占地,商业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大于10%且不大于25%(含一处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4000****农贸市场****超市),****超市)应整体经营)。
3.该宗地应建设品质化住宅小区,应符合品质化住宅管控要点要求。
4.该宗地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50%的土地出让金,3个月内缴纳80%的土地出让金,余款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土****开发区财政。
5.该宗地受让人需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开发区注册成立****公司****开发区注册设立除外),并签订土地出让补充协议。
6.受让人如需办理土地出让合同变更手续,受让****公司中的占比股份不低于30%,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签订土地出让补充协议。若受让人逾期不办理土地出让合同变更手续的,逾期之日起****公司,新公司需按以地作价出资(或入股)方式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7.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出让文件为准。
七、****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分行
银行账号:137********0103127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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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阮先生
联系电话:0593-****588、180****6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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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93-****360
******局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593-****526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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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