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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结果公示
**十二号线枢纽综合体同步实施工程施工图概算咨询技术服务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 | 合格 | |
2 | **珠建****公司 | 合格 | |
3 | **交通****公司 | 合格 |
公示时间: 2025年 1月10日18:00 至 2025年1月15日17:59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3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附件:
评标报告,资格后审公示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
联系人: 罗工
联系电话: ****@gmdi.cn
招投标监督部门: ****企业管理部
联系地址: **省**市**区**北二路129号
联系电话: ****@dtsjy.com
招标人名称:****
日 期: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