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试)
发布时间:2025-01-09
发布单位:(**)**市区第Ⅲ防洪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含黑臭水体治理)PPP项目
**市区第III防洪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含黑臭水体治理)PPP项目IV标段串场河湿地补充项目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市区第III防洪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含黑臭水体治理)PPP项目IV标段串场河湿地补充项目专业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串场河湿地补充项目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省**市 。
建设规模: **市区第III防洪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含黑臭水体治理)PPP项目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主要内容为第 III 防洪区内 118 条河道综合治理含清淤、截污、驳岸及水生态工程,污水管道检测、修复、**,****泵站、调蓄池、护岸等工程,其中管网工程 122 公里,雨污分流工程 405 公里,截污管线工程 48 公里,管网修复工程 41公里,** 污水泵站 2 座,****处理厂湿地工程及扩建工程 1 座,****泵站 1 套,初雨调蓄池 6 座,CSO 调蓄池 6 座,智能截流井 30 座,超磁一体站4套,串场河及伏西河湿地工程等。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串场河湿地补充项目施工,主要包含停车位恢复、土方回填、路面恢复、栈道施工、气囊封堵等施工项目。
包件划分: 串场河湿地补充项目 。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02月28日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集团、上航局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集团、上航局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6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7 其他要求: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网址:https://sra.****.cn/index)进行注册登记。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1月 09日 10 时至 2025 年 01 月 14 日 10时止(**时间、下同),登录“中交分包管理系统”,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中交分包管理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01月 20日 16时 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交分包管理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本招标公告在“中交分包管理系统”上发布。
招标组织方:___中****公司_
地址:**市**区浦东大道2501号
邮编:200136 联系人:姜瑞
电话:185****5698
邮箱:****@cccc-sdc.com
招标文件澄清联系人:姜瑞
电话:185****5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