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部的《聘请法律顾问服务团队》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 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 间 | 备注 |
1 | 聘请法律顾问服务团队 | 本项目需要确定****事务所,完成中心的法律咨询、纠纷处理、诉讼代理、合同审核、劳动争议解决等全过程法律服务,并承担委托项目的咨询、技术服务等工作。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工作: (1)为中心重大发展决策、规章制度建设、重要合同签署履约等事宜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 (2)为医患纠纷、合同纠纷等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司法诉讼; (3)医患纠纷的介入调处; (4)日常审理采购合同; (5)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宣教; (6)参加医学伦理会。 | (1)律所及拟派往本项目服务的律师近三年(2022****医院服务经验; (2)为本项目成立不少于3人的项目团队,团队成员均具有律师资格证书; (3)具备内容完整、全面、针对性强、符合服务需实际、可行性高的服务方案及医疗风险紧急响应预案; (4)具有参加院内医患纠纷谈话的经验。 (5)配合机制:为本项目建立良好的日常业务配合机制,根据项目需要,成立专门团队全程协调配合,每周1****中心工作时间(8:00-17:45)在中心办公场所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其余时间于4小时内对法律咨询及法律事务进行回复,提出可操作方案和解决途径;疑难医患纠纷等重大法律事务于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响应。如遇巡视审计等特殊情况,具有详细的迎检保障措施。 详见附件。 | 律师基础咨询服务费20万元/年,诉讼案件代理费另行结算,按2016年版**市律师****政府指导价标准收费 | 2024年2月 | 无 |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意见反馈有关说明
供应商可对本次公示内容(主要针对技术参数、预算、售后服务等)提出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材料递交我部,意见和建议内容应当实事求是、具体详细、理由充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材料将作为我部后续采购的重要依据,是否采纳均不影响后续采购活动,我部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作书面回复。
三、反馈方式和相关要求
(一)受理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二)电子邮箱:****@163.com;
(三)联系人:余助理,010-****7680;
(四)地址:**市**区;
(五)材料要求:供应商需提供企业登记表和针对公示内容的具体意见建议(加盖公章),每个项目一个文档,文档命名格式为“项目编号+设备名称+公司名称”。
**市**区某部
2025年1月 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