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就国****中心医生端质控应用系统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编号:****)。现对本项目关于“联合体形式”作如下澄清: 采购公告中关于“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本项目接受/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现澄清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