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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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华**路68-16房屋出租招租公告
招标编号:****
**省**市**市
发布日期:2025-01-13 16:18
项目编号: XZP202****300196
项目名称: 华**路68-16房屋出租
建设单位:****
招标条件
华**路68-16房屋出租(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华**路68-16房屋出租 |
范围 | 华**路68-16房屋出租;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2、意向承租方须管理规范、信誉良好。意向承租方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用和支付能力,按章纳税,无违法、失信、安全生产事故等不良记录,能严格遵守租赁经营性国有资产的限制性规定,爱护所租赁的国产资产;3、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转租或外包给其他单位经营,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如发生一切违法行为,均与出租方无关;4、未发生过竞租成功又反悔不愿意承租或者签订租赁合同后违约等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2025-01-21 09:00 至 2025-01-21 17:00 |
获取方式 | 1、经签字或盖章的意向承租方报名表(格式见附件一); 2、(1)企业法人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还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自然人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审核通过后,由****在报名期内将上述材料提交至出租方。 |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2025-01-23 14:00 |
递交方式 | 纸质递交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5-01-23 14:00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商务中心A座1909室) |
其他
****受****委托,就其华**路68-16房屋出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出租方:**** 标的编号:**** 标的名称:华**路68-16房屋出租 挂牌起止日期:2025年01月13日起至2025年01月17日 接受报名时间:2025年01月21日上午9时00分至17时00分 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出租;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采取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竞价规则及方式:本次竞租现场竞价采用明标暗投,三轮决标的方式进行,即第一轮报价为不低于或等于底价10810元/年。第一轮的最高报价为第二轮的底价,第二轮的最高报价为第三轮的底价,第三轮的最高报价为本次招标的最终价,最高报价人为承租人。 竞价时间:2025年01月23日下午14时00分 竞价地点:****开标室(****商务中心A座1909室) 二、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位于**市**区华**路68-16号,北至百鑫家园小区,**月荷路,南至华**路,西至华城四村。 建筑面积:面积约65.52平方米。 出租用途:不限(不得从事附件2:负面清单中的内容) 附属设施:无(消防安全设备、停车位等设备设施承租方自行处理。营业执照等事宜出租方概不负责)。 招租期限:三年 招租底价:10810元/年,32430元/三年(该底价不包括开票税金,如需开票,相关税金由承租方承担) 其他说明: 1、装修程度:现状交付。 2、目前租赁状态:闲置。 3、本次招租标的整体出租,不拆分,不得转租。 三、现场勘探 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去现场勘探,了解此次招租标的的相关情况。 四、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支付期限方式:在签订租房协议前一次性缴纳当年的租金,先缴款后用房。以后每年租期到期前15天一次性缴纳当年租金。 租赁押金:金额1000元,随第一笔租金一并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五、意向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2、意向承租方须管理规范、信誉良好。意向承租方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用和支付能力,按章纳税,无违法、失信、安全生产事故等不良记录,能严格遵守租赁经营性国有资产的限制性规定,爱护所租赁的国产资产; 3、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转租或外包给其他单位经营,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如发生一切违法行为,均与出租方无关; 4、未发生过竞租成功又反悔不愿意承租或者签订租赁合同后违约等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其他要求 1、本标的承租期间的房屋装修费用,由承租户自行承担,合同终止后出租方不予补偿。 2、如遇国家政策、规划调整、需进行拆除的及出租方主管部门对租赁房产进行调整的,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提前终止合同,对此,承租方无权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3、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须在接到出租方通知之日起10日内与出租方完成租赁合同及安全协议签订,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即为承租期开始。 4、本项目交付日期以完成签订租赁合同日期为准。 5、承租期内水电、物业等费用由承租方自理; 七、交易保证金 本次招租不收取交易保证金。 八、意向承租方报名手续及需提供的资料 1、经签字或盖章的意向承租方报名表(格式见附件一); 2、(1)企业法人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还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自然人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审核通过后,由****在报名期内将上述材料提交至出租方。 九、其他说明 1、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房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集体决策程序。 2、关于出租方和承租方之间具体权利义务的约定,以双方签订的书面租赁合同的内容为准(附合同范本)。 3、意向承租方需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缴纳交易服务费。 4、交易服务费收费规则:按照包干价1000元收取。 十、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地 址:****商务中心A座1909室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519-****8199 十一、附件 附件一:竞价规则和方式 附件二:负面清单 附件三:意向承租方报名表 附件四:房屋租赁合同 附件一: 竞价方式和规则 本次招租竞价****公司主持竞价会,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竞租人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入场参加竞价,现场按照下列程序进行竞租: 1、竞租人现场签到,主持人清点竞租人; 2、主持人宣布竞租规则和注意事项,介绍项目位置、面积、使用事项等,并在竞租前对竞租标的物底价进行声明; 3、主持人宣布起租价,竞租人参与竞价: (1)每轮的报价时间为3分钟,由主持人宣布开始时起计算,竞价人将竞价书慎重填写,并签名后存于信封内放置在桌面上,由工作人员统一收取。 (2)每轮竞价的档次为200元人民币或200元人民币的整倍数,上不封顶,也可以为本轮的底价。 (3)凡报名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竞价人必须参加三轮竞价。一轮竞价后不愿参加下一轮竞价的,可在竞价书上填写本轮的底价,否则作为违约处理。 (4)第一轮、第二轮竞价后只公布最高报价;第三轮公布最高报价及最高报价人,最高报价人为承租人。 (5)第三轮竞价遇有二人以上最高报价相同时,则继续进行竞价,直至竞出最高报价。 4、主持人落槌,宣布最高报价者(或原承租人)为承租人。 5、竞价结束后,承租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附件二: 本项目禁止准入负面清单 本项目严禁承租人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所禁止的各类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或行为,严禁危险品存留堆放,承租人应严格遵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获得相关主管监督部门许可的前提下方可从事各类经营活动。 本项目禁止准入负面清单(部分): 序号 禁止或许可事项 禁止或许可准入措施描述 1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明确设立且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 2 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和限制的产品、技术、工艺、设备及行为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项目,禁止投资;限制类项目,禁止** 3 不符合主体功能区建设要求的各类开发活动 地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或禁止限制目录)、农产品主产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或禁止限制目录)所列事项 4 禁止违规开展金融相关经营活动 非金融机构、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使用“银行”“****公司、****公司、****公司、自保公司、相互保险组织)”“证券公司”“****公司(注:指从事公募基金管****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汽车金融”“货币经纪”“消费金融”“融资担保”“典当”“征信”“交易所”等与金融相关的字样 ★非金融机构、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则上不得使用“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小额贷款”“金融”“资产管理”“理财”“网贷”“网络借贷”“P2P”“互联网保险”“支付”“外汇(汇兑、结售汇、货币兑换)”“基金管理(注:指从事私募基金管****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等与金融相关的字样。凡在名称和经营范围中选择使用上述字样的企业(包括存量企业),市场监管部门将注册****管理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予以持续关注,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5 禁止违规开展互联网 相关经营活动 《互联网市场准入禁止许可目录》中的有关禁止类措施: ★禁止个人在互联网上发布危险物品信息;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互联网上发布危险物品制造方法的信息;禁止危险物品从业单位在本单位网站以外的互联网应用服务中发布危险物品信息及建立相关链接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直接或间接归集资金,不得非法集资,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从事或者接受委托从事下列活动: (一)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 (二)直接或间接接受、归集出借人的资金; (三)直接或变相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 (四)自行或委托、授权第三方在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进行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 (五)发放贷款,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将融资项目的期限进行拆分; (七)自行发售理财等金融产品募集资金,代销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等金融产品; (八)开展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 (九)除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允许外,与其他机构投资、代理销售、经纪等业务进行任何形式的混合、捆绑、代理; (十)虚构、夸大融资项目的真实性、收益前景,隐瞒融资项目的瑕疵及风险,以歧义性语言或其他欺骗性手段等进行虚假片面宣传或促销等,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损害他人商业信誉,误导出借人或借款人; (十一)向借款用途为投资股票、场外配资、期货合约、结构化产品及其他衍生品等高风险的融资提供信息中介服务; (十二)从事股权众筹等业务; (十三)法律法规、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不得进行****总局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违反规定采用邮寄、互联网交易****销售处****药监局 ★非公有资本不得介入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业务;任何组织不得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经营和外资经营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 附件三: 意向承租方报名表 ****: 我自愿参加 华**路68-16房屋出租 的竞租活动,积极配合贵单位开展相关工作,并按要求提供真实可靠的相关资料。 意向承租方(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地址、间数、面积、房屋性质。出租方自愿将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给承租方, 共____间,面积____平方米,房屋的性质为□住宅用房√商铺。 第二条:租赁期间。租赁期从___年__月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该出租房屋月租金为___元,合计租金为(大写)__________ ¥________ 元。租金按____(月、季、半年、年)结算,在签订租房协议前一次性缴纳当年的租金,先缴款后用房。每年租期到期前15天一次性缴纳当年租金。 第四条:出租方必须保证上述租赁的房屋产权关系明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出租方承但责任,承租方租用的房屋用途必须合法,如有违法由承租方承担责任。 第五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及改装修、修缮房屋是出租方的义务。出租方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应每隔__6___月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方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出租方维修房屋时,承租方不得妨碍施工。出租方如确实无力修缮,可与承租方协商合修,届时承租方付出的修缮费用可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方分期偿还。 第六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方出卖(或抵押)房屋,须在三个月前通知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交付违约金_____元。 2、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 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出租方也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3、承租方因使用不当或其它人为原因,造成房屋或附属设施损坏的,应负责赔偿或修复。 第八条:免责条件。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或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任选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 (1)、****法院审理; (2)、交房屋所在地合同仲裁机构裁决; 第十条:承租方应在租期届满时将房屋交还给出租方。 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屋,应提前_15_天与出租方协商,重新签订合同。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事项:该项目房产评估费须由承租人支付,共计1000元。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百鑫家园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139****3083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路208-1号 联系人:****商务中心A座1909室 电话:0519-****8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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