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社区微改造 | ||
招标项目名称 | ****社区微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社区微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市****社区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区级)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区级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片区内现有建筑与公共基础设施进行微改造,包括21项基础设施改造类项目、11项社区空间优化完善类项目、4项文化品质提升类项目,具体改造内容包括修楼栋门、更换楼道照明、修缮楼道、维修化粪池、维修道路、修缮围墙、“三线”整治、改造小区公共空间等。(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最终建设规模以可研批复为准)。 | ||
招标内容 | 根据基础资料、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社区微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内所有建设内容的工程勘察设计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2.1勘察工作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进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施工前管线探测和竣工管线测量)、地形实测(含1:500现状地形图实测)、水底水面高程测量、水下测量、建筑立面测绘、基准点]、岩土勘察等后续所有勘察现场服务工作。 2.2.2设计部分工作: 2.2.2.1设计范围:方案设计(含效果图)、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竣工验收阶段及质量保修阶段的设计配合和设计咨询等相关服务。 2.2.2.2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含效果图)、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设计概算编制、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阶段的设计和现场服务、竣工图编制等工作。 注:****中专业工程设计专业要求高的,对于非主体工程若中标人不具备相应的能力,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委托给具有相应能力且获得招标人认可的专业单位实施。专项分包设计费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全面负责管理和协调专业分包单位。专项分包各阶段设计文件须由中标人校核确认,并由项目负责人及专项分包方人员进行会签、盖章确认。 2.2.2.3 其他工作: 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 ||
工期(交货期) |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确定之日起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经专家技术评审之日起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勘察工期:以满足设计进度要求为准。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207.81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投标人签订合同,并且对投标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条。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3.2.1、3.2.2资质证书: 3.2.1工程勘察资质(以下任一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3.2.2工程设计资质(以下任一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2018修订)》、《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2016修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2016修订)》、《****建设部关于****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建设部****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 **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cn/xxgk/wjtz/content/post_****220.html)确定。**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3 外国或**、**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招标公告第3.1条、第3.2.2条要求)的国内投标人进行**设计。**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招标公告第3.1条、第3.2.2条要求)的国内投标人进行**设计;需提供**设计协议书(本招标公告附件一)。 3.4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已在**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勘察企业信息录入办理指引》http://zfcj.****.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254.html、《**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285.html)。 3.5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方)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专业人士。 注:**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1家设计单位、1家勘察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牵头方和成员方(以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方,若有两家设计单位,则任意一家设计单位可设为联合体牵头方)。联合体各方须满足所承担本项目工作内容对应的资质要求。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 注:(1)联合体应签订一份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按本招标公告附件二),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4)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须联合体各方均签名盖章外,其余文件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名盖章。 3.7 信誉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5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方)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专业人士。 注:**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 |||
其他要求:无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公司网站(https://www.****.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1月13日 17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2月10日 11时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2月10日 11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5年2月10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 | 第06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公司****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cn/) | ||
招标人 | **** | 联系地址 | **市**区金花直街11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王科 | 联系电话 | 020-****2781 |
招标代理机构 | **** | 联系地址 | **市**区体育西路103****广场A塔20层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陈工 | 联系电话 | 020-****7671 |
招标监督机构 | **市**区****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1896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8.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不需要。 8.2 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com选择(地球模式)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8.3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勘察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8.4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联系人:王科 电话:020-****2781 地址:**市**区金花直街11号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5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2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8.6 前期服务机构名称:**省****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注: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8.7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资格后审,****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8.8现场考察: 时间:不安排统一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地点:不安排统一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建设局企业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