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一圈层 百千万 工程暨城乡融合发展示范项目(三期)-推进基础设施一体化:道路交通设施升级-省实高中部周边道路工程(市民街)工程总承包技术咨询服务分工协议直接采购事前公示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组织开展**市第一圈层 百千万 工程暨城乡融合发展示范项目(三期)-推进基础设施一体化:道路交通设施升级-省实高中部周边道路工程(市民街)工程总承包技术咨询服务分工协议项目采购,使用直接采购方式,现将采购工作公示如下: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市第一圈层 百千万 工程暨城乡融合发展示范项目(三期)-推进基础设施一体化:道路交通设施升级-省实高中部周边道路工程(市民街)工程总承包技术咨询服务分工协议。
(二)采购人:****。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共**片区,道路呈东西走向,全长约851米,东接潘州大道,西接规划**路,****中学****中学,南侧为荔园居、市民中心;市民街道路红线宽20米,双向四车道,按城市支路,沥青路面设计。
(四)采购内容:
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相关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
(五)采购方式:直接采购。
(六)采购控制价:86800元(含增值税)。
二、拟成交供应商信息
(一)拟成交供应商名称:****。
(二)拟成交供应商地址:/
三、公示期限
公示开始时间:2025年1月13日18时00分。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1月14日18时00分。
四、发布公示的媒介
****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s://ebidding.****.com/)发布。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经营部)
递交地址:****市民族大道153号交通设计大厦1509办公室
联系人:苏焕予
联系电话:0771-****152
(二)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是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材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三)失信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将按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处理。
六、监督部门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机构名称:****(财务部)
监督机构联系电话:0771-****065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民族大道153号交通设计大厦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71-****097
****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