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国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三次)招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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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型: 服务类
公告类型: 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 CG-****0113-00279
采购经办人: 李靖
发布日期: 2025-01-13 19:21:00
截止时间: 2025-01-20 17:00:00
附件:
开标时间: 2025-01-21 09:30:00
投标截止时间: 2025-01-21 09:30:00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1-14 09:00:00
缴费截止时间: 2025-01-21 09:30:00
距报名结束:
正文内容
询比公告

********的委托,根据《****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黑国资产(2019)156 号)《电子采购交易规范非招标方式》(GB/T43711-2024)《关于明确出资企业阳光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黑国资产权(2024)126号)《****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管理办法(试行)》(黑建投发〔2024〕145 号)的有关规定,对“****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三次)”进行询比采购,项目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具备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前来参与。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三次)

1.2项目编号:****

1.3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1.4采购预算约为:65000元(含6%专票)

1.5采购内容: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涵盖日常咨询、合同起草审核、法律培训、经营法律风险防控等,具体详见第二章采购人需求内容。

1.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1.7服务地点:****岗区**大街301****饭店,或采购人指定地点

1.8服务标准:达到采购人需求

1.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10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次日起5日内,支付合同金额70%;服务期结束后支付合同金额30%。付款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合格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2.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人的供应商,须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通过年检(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2.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为供应商应为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2.3 配备的顾问律师团队成员不得少于10人,以确保服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提供律师职业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2.4须每月至少4个工作日指派不少于1名执业律师到采购方办公场所现场坐班提供法律服务,每年针对采购方提供不少于4次法律专题培训,律师应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确保服务过程中涉及的敏感信息不被泄露。(承诺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2.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投标期间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http://www.****.cn)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提供截图加盖公章。

2.6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n/)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截图加盖公章。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9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采购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响应登记获取询比文件

3.1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14日09时00分至2025年1月20日17时00分(**时间),在“****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com)本次招标公告中进行报名,未注册的投标人请先注册入驻,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审核通过后投标人须缴纳招标文件费,缴费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询比文件;

3.2报名资料,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2.1-2.7内所有材料 合为一个PDF上传平台供报名审核;

3.3文件费、保证金缴纳事宜:

(1)文件购买金额以及形式:500元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以及形式:0.00元

(3)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21日09时30分

(4)汇款账号:

公司名称:****

企业税号:****0102MA19GTD657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开发支行

账 号:650********000000073

注意:

(1)汇款凭证须备注项目编号+标书款/投标保证金。(只接受公对公打款)

(2)请在购买文件及缴纳保证金后留存好的汇款凭证,将凭证截图或照片电子****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com)上传至相应位置。(汇款时请备注:项目编号+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汇款以后请第一时间跟招标公告中的项目经理/联系人联系,核实到账情况。如需开具发票的,请将开票信息提供给项目经理,未提供开票信息的将默认为无需为供应商开具发票。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月21日09时30分(同开标时间)

4.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省****岗区**路171****宾馆四栋)二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com)

6.询比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询比文件

7.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岗区**大街301号

联系人:盛女士

电话:155****5122

代理机构:****

地址:**省****岗区**路171****宾馆四栋)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86****5585

公告存异监督管理人:韩先生

公告存异监督管理人联系方式:181****0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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