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特殊作业安全风险管控,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开发区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探索建立“政府支持引导、部门依法监管、中介规范服务、企业尽责履职”的特殊作业长效工作机制,现公开召集第三方机构****开发区特殊作业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均可报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5年1月9日至2025年1月31日
联系人:曾志尧,联系电话:0756-****069
二、报名方式
参与报名的第三方机构按照附件材料清单,将相关材料快递或书面送至****。
材料接收地址:**市**区南水镇榕湾路16号高栏港大厦9楼917室。
三、第三方机构资质条件
参与报名的第三方机构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 必****事业单位或者社会组织,****开发区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服务程序、服务档案、质量控制体系。
2. 工作人员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应当具备与之相适应的履行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的能力,具有丰富的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实践经验,能为所服务企业提供相关专业技术支持。
3. 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是指服务机构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4. 配备固定工作人员不少于10人,配备高级工程师担任技术负责人,大专以上学历且具有化工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或中级及以上职称不少于8人,人员专业应涵盖化工、设备、电气等专业。
5. 必须配备特殊作业技术服务相应的检测、检验设备。包括:各类气体检测仪(用于有限空间和动火前气体分析);智能防爆监控设备(用于高风险作业时的全过程监控——特级动火必须);空气呼吸器,隔热服,测厚仪,扭矩扳手(测脚手架);防爆手机等。
四、第三方机构服务内容
1. 《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规定的八大特殊作业现场确认:为企业提供动火作业、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吊装作业、高处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等八大类特殊作业现场安全条件确认和安全技术服务工作。
2. 承包商资质审查:对企业承包商进行人员、技术方案等资质审查。
3. 安全巡检:每月定期为企业开展特殊作业安全巡检。
4. 根据需要为企业提供特殊作业安全培训和安全技术支撑。
五、其他事项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相关人员对报名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议,根据排名择优选出前两名向全区企业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1. ****开发区特殊作业第三方机构报名材料清单
2. ****开发区特殊作业第三方机构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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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