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编号:****
****(以下简称比选人)因生产需要,拟通过公开自主比选的方式对重金属螯合剂年度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进行比选。
合同包 | 货物名称 | 数量(吨) | 主要 技术规格 | 采购期 |
1 | 重金属螯合剂 | 55 | 固含量≥35%; pH≥10; 密度(25℃)≥1.1G/cm2 | 一年 |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 ||||
备注: 1.以上数量为预估数量,具体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2.本次的项目采购期限壹年,自合同生效起计算。 3.每批次送货需按比选人约定的送货时间及时送到指定地点。 4.每批次需随车提供送货清单、检验报告单。 5.结算方式为货到付款,根据运送合格数量据实结算。 |
1. 参选人资格要求
1.1 参选人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1.2 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1.3 参选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
1.4 参选人与比选人无法律纠纷;
1.5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比选要求。
2. 参选文件递交
2.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月20日17:00之前(以收到参选文件时间为准)。
2.2参选文件1套,参选文件装袋密封(密封条)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
2.3 递交参选文件的地点为:**省**市******车站路31号****,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86****8565。因收件地区偏远,请用顺丰快递或亲自送达,其他快递无法送达!!!外包装上必须注明参选项目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2.4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参选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3. 评选方法
本次比选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选的方式,确定1名中选人作为重金属螯合剂供应商。
4. 最高限价
本批次比选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制单价为¥7200元/吨(含税13%和运输费用),超过最高限制单价的参选无效。
5. 参选保证金
5.1参选保证金:¥8000.00元 大写:捌仟元整。
5.2参选保证金****银行的参选人企业****银行转账的形式在2025年1月20日17:00之前汇到比选人指定的账户,****银行转账单上注明用途:重金属螯合剂年度采购项目参选保证金。
5.3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
开户名称:****
账 号:137********025709
注明用途:重金属螯合剂年度采购项目参选保证金
5.4 参选有效期为参选文件接收截止期后30个日历天,参选保证金有效期与参选有效期一致。
5.5 中选人的参选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待1年合同期限结束后无息退还,其他参选人的保证金将在中选公示期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6. 其他
****承诺本次自主比选不存在任何障碍,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联系人及电话:陈先生 186****8565
纪检监督及电话:赖女士 0591-****0021
联系地址:**省**市******车站路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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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