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中心**智慧供水设施提升改造(一期)工程第2标段(工程总承包)已由 ****委员会以 榕发改审批[2024]196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和部分自筹, 招标人为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本项目已完成 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建设地点:**市**区,****水厂;
2.2. 项目建设规模: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86709元
【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限价为****79700元,勘察设计费合计****009元(设计费暂按****212元,勘察费暂按****797元)。】;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 720;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实际开始工作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节点工期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发包人要求的节点进度完成相应工作内容;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全部为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
2.7.1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省有关标准要求,通过勘察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2.7.2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标准要求,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2.7.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4采购质量标准: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合同、招标文件、招标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专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可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满足兼任相应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外,不得兼任其他岗位人员。
3.4. 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应是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5. 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 1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是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不低于10万立方米/****水厂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3.7.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2)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公司,中标人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3)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 :****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1-15 09:00:00 至 2025-01-21 17:00:00 通过 **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在投标截止****银行转账的形式,****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②按**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银行电子保函形式;或④电子担保保函形式;或⑤电子投标保证保险形式。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02-10 09:4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
中标人以现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中标人应对履约担保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招标人将如实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中标人承担一切后果,招标人有权要求重新提供的履约担保必须以现金形式。履约担保提交时间: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提交。如果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可以视为其已放弃中标资格而不予签订合同,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金额补充:**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和**市建筑业龙头企业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5%,**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7.5%;其他中标人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8.3履约担保期限:
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28日止。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上发布。
招标人:****
地址:**市**区东街104号,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
电话:0591-****3793,传真:/
联系人: 兰工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五四路158****广场B区13层,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
电话:0591-****7863转807,传真:0591-****7861
联系人: 邱云锦、陈必、谢绍当、郑欣、郑文华
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cn
联系电话:0591-****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市****服务中心
地址:**市**区广达路141号恒宇大厦8楼
联系电话:0591-****2105
****中心名称:福****服务中心
地址:**市**区**滨西大道199号(**市规划馆三楼)
联系电话:0591-****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1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