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发能源大珠山充电桩项目(施工)不分标段招标文件澄清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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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发能源大**充电桩项目(施工)不分标段招标文件澄清

递交时间:2025-01-14 16:55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递交时间
90天
1.1元 人民币
6,604,370.78元 人民币
其他评标办法
1、招标公告中建设内容及规模变更为:项目总用地面积2249.89平方米;项目****办事处驻地(204国道西****电站,包含各类充电桩及相关设备,其中充电桩设备约40台,其他相关设备约25台,建筑面积约770平方米。董发新能源大**光储充一体站建设工作:线路额定电压为10kV;保证充电系统的主要原材料、电气元器件、配套件等选用符合相关标准的产品;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保证充电系统按期完工;提供相关的产品技术资料及运维指导;按合同约定提供售后服务等。 2、本工程投标企业资质要求中“具有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变更为“具有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3、招标文件中“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修改为“原件扫描件”,招标文件中表述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4、本项目投标报价有效范围:报价均值的90%至110%(含90%和110%),为计算评标基准价时参与计算的报价范围,仅用于按计算规则确定评标基准价时使用,不作为判定投标报价无效的依据。 5、资格审查标准中“资格后审申请证明文件-其他”描述中增加“电力设施许可证”。 6、招标文件奖项范围中“省外获得奖项应当相当于同等水平,并在省级(或副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官方网站上公布的”相关表述修改为“省外获得奖项应当相当于同等水平”。 7、监督部门修改为:西****服务局,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532-****6507 8、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修改为150****6959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1-14
信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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