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梅州分公司零星购置一期项目笔记本电脑采购(重新询比)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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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公司零星购置一期项目笔记本电脑采购(重新询比)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2024****公司零星购置一期项目笔记本电脑采购(重新询比)(采购代理机构编号:****),采购人为****,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为满足2024****公司零星购置一期项目采购需求,现需采购笔记本电脑3台。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不含增值税)

★服务时间

服务地点

1

2024****公司零星购置一期项目笔记本电脑采购(重新询比)

24000.00元

自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

**市

(1)保修期:普通配件保修期为12个月,其他配件按厂家提供的保修期限。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24000.00元人民币,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如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标包)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询比响应。

2.1.3 项目团队要求: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须提供人员列表、有效身份证以及项目负责人的****税务局或社保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自2024年08月1日起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同类项目经验年限须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中体现。

备注:如法人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供应商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其法人。

2.1.4 服务响应承诺:

供应商须承诺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或优于“配置要求”。(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2月01日起)被相关行****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2月0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0) ****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公司与供应商存在****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1)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2)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3)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4)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5)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6)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7)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8)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备注: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询比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5年01月15日00时00分至2025年01月17日24时00分(**时间,下同)。

3.2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附件。

4. 资格审查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和提交地点:2025年01月22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省**市彬芳大道南中国电信枢纽大楼4楼会议室(****公司****公司)。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本询比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

6. 供应商注册

供应商须在获取询比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 )完成供应商注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7.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公司****公司

地 址:**省**市彬芳南路****公司

邮 编:514071

联 系 人:罗经理

电 话:0753-****231

电子邮件:****@chinatelecom.cn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先烈中路69****广场1508楼

邮 编:510630

项目负责人:黄莉 、陈绘姣

电 话:133****0223 、189****3131

电子邮件:****@gpdi.com

网 址:https://bidding.****.com

开 户 名:****

开户银行:****花园支行

账 号:311********60013877

7.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2025年01月14日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1-14
重新招标
2024年梅州分公司零星购置一期项目笔记本电脑采购(重新询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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