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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暂估价)答疑澄清公告
项目名称 | ****建设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
交易分类 | 房建市政工程 | 所属管辖范围 | **市 |
相关公告 |
各潜在投标人:
****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暂估价)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具体内容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1、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0.1 类似业绩 (2)商务评审要求的类似业绩中“类似业绩的考核要求”由“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行政公章,有效时间以合同中招标人签订日期为准”修改为“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行政公章,有效时间以合同中招标人签订日期为准);
二、对潜在投标人答疑的回复:
问题1: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有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格式,但是招标文件对人员无要求。评标办法前附表2.1.2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对人员也无具体要求。请问是否无需配备人员
答:本项目为货物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对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的配备无相关要求,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配备。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相关内容的进行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为准。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交纳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均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