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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拟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回宗地情况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集团****公司****公司,位置:**市河兴路地块,用地性质:划拨,面积:417.56平方米。
二、收回方式
有偿收回
三、公告期限
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1月23日
四、其他事项
公告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限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有关资料。逾期无异议,****政府依法收回该宗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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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