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 |
****0100MABN33YP32 | 刘庆旺 |
解洪峰 | **省**市**县 |
**市**县安城镇山水路27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县青**Ⅰ**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 | |
| |
2021版本:011-土砂石开采(不含河道采砂项目) | B1019-B1019-粘土及其他土砂石开采 |
| **省**市**县 安城镇西毛铺村西南300米 |
经度:116.56235 纬度: 36.28608 | ****环境局**分局 |
| 2021-09-10 |
济平环建审〔2021〕49号 | **** |
2023-05-09 | 1579 |
130 | **** |
****0100MABN33YP32 | ******公司 |
****0100MA3M88JE3B | ******公司 |
****0104MA950CNR8H | 2024-03-01 |
2024-03-20 | 2025-03-19 |
2025-01-17 | 2025-02-20 |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37986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建设性质为** | 项目为**项目 |
建设性质未发生变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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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主要建设内容为灰岩露天矿山开采(开采次序由上而下水平分台阶开采)、破碎筛分区(配套建设1座生产车间,内安装1套破碎筛分系统),临时表土堆场区、受料平台和原矿仓装卸区**内设道路和成品仓贮存区、办公区等。建成后将形成年加工各种规格石子70万立方米的规模。 |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矿山开采和破碎筛分,建设规模为65m3/a的建筑石子。 |
生产规模减少5万m3/a,不属于重大变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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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为采矿及配套破碎加工工程,采矿包括表土剥离-穿孔-爆破-铲装-运输四个主要环节。破碎加工包括给料、颚式破碎、锤式破碎、反击破碎和振动筛。 | 本项目为采矿及配套破碎加工工程,采矿包括表土剥离-穿孔-爆破-铲装-运输四个主要环节。破碎加工包括给料、颚式破碎、锤式破碎、反击破碎和振动筛。 |
生产工艺未发生变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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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生态防治措施:(一)拟建项目矿产**的开发规划与设计、矿山基建、运行和恢复等阶段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应参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政策》(环发【2005】109号)相关规定执行。 扬尘防治措施:(二)加强矿山开采现场管理,严格按照《**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关于印发**省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鲁环发[2019]112号)及《**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和《****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治理若干措施的通知》(济政办字〔2017]1号)的有关要求,对施工储料场采取围挡和覆盖及进出车辆清洗等措施抑制扬尘的产生落实防扬尘“四个一律”“六个 100%”规定。 废水防治措施:(三)厂区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规范设置收排污水系统。洗车平台、仓库地面、车间地面、洗车沉淀循环池、环保设施安置区(包括危险废物暂存间)、污水收集管网及衔接处、化粪池等要严格采取防渗措施,避免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拟建项目不设食堂,无食堂餐饮废水产生。洗车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收集,循环使用,不外排厂区产生的生活污水全部进入配套建设的一套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计规模5m3/d)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绿化用水标准,全部用于厂区绿化、道路扫水,不外排。 有组织废气防治措施:(四)有组织废气执行标准和管理要求 1.原矿料破碎(鄂破、反击破)筛分生产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均经设备(或工序)上方设置的集气罩收集或全密闭负压收集,再经洒水喷淋+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同一根高度不低于 15 米的排气筒 DA001 达标排放。 2.破碎和筛分生产线装车工序固定式下料口下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在下料口处设置水喷淋+集气罩收集,再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高度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 3.2个粉仓仓顶产生的粉尘,分别经仓顶设置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高度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DA002、DA003达标排放。 4.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要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浓度限值非金属矿相关标准要求。同时排放速率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相关标准要求。 5.根据《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相关规定规范设置废气监测平台和采样孔。 无组织废气防治措施:(五)无组织废气执行标准和管理要求 1.**石料开采要采用湿式凿岩、凿岩设备要自带布袋除尘器,排土场要定期洒水并覆土绿化。爆破方式要采用中深孔爆破方案,并在爆破前、后洒水降尘。 2.禁止设置露天堆场。石子和石粉要进仓进库,各贮存区要设置喷淋抑尘系统,要做到喷淋抑尘全覆盖。车辆装卸要在仓库内实施,装卸、取料过程采用喷淋抑尘。车间地面及设备下方无粉尘沉积。 3.除露天开采外,各生产工序和生产设备均要置于封闭车间内。原料输送均要采用封闭式传送带或密闭疏通管道输送。料仓乎吸孔产生的粉尘,均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系统处理。 4.厂区及道路要在清理平整压实后硬化,并在运营期定期洒水车辆装卸要采取喷淋抑尘,运载要采取遮盖等措施,防治扬上造成环境二次污染。 5.要按照《****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特征污染物监管和绿色生态屏障建设的通知》(鲁环评【2013】138号)相关规定,实施厂区周边绿化工程,注重生态效应,合理搭配树种和植被,并选择对特征污染物吸附强的树种。 6.颗粒物厂界排放浓度要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中除水泥外的其他建材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噪声防治措施:(六)要合理布置各类噪声源。各种产生噪声的生产设备要采取基础减震垫及隔声门窗等隔声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2类相关标准要求。同时要优化爆破工艺、降低爆破频次,爆破前告知周边可能影响到居民,避免噪声扰民。合理选择矿山运输路线,与工程配套的运矿道路应远离村庄等居民点。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七)固废执行标准及管理要求 1.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全部进行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固体废弃物堆放场所要采取硬化和防渗措施。一般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标准要求。 2.矿层顶部表土暂存于临时表土堆场,可作为矿山闭矿修复和**进出道路用士,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临时表土堆场的选址、管理要采取抑尘、防洪、防水土流失等措施,避免生态环境此生灾害发生。布袋除尘器除尘灰,全部作为细颗粒矿粉外售。 3.厂区产生的生活垃圾,桶装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理,要落实好与当地环卫部门签定的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泥的清理协议。 4.矿山运行期产生的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含桶等),其贮存运输、处理过程中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要交由有资质危废处理单位安全处置,落实好危废处置协议,不得随意倾倒、堆放、丢弃及混入生活垃圾中。 5.要建立危废收集、暂存、转移合账,做到责任到岗到人。 生态恢复:(八)要制定施工环保手册,加强岗位培训,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服务期满后,要做好整个**(包括民采**)和工业场地闭坑和生态恢复,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减少拟建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对周边生态环境的破坏。 | 生态防治措施:1、露天开采境界上部周围修筑截排水沟,用于拦截和排出雨水。 2、边坡边开采边治理,进行覆土复绿。 3、开采结束后及时进行土地复垦。 扬尘防治措施:(1) 建立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采取遮盖、围挡、喷洒、冲洗、绿化等防尘措施; (2) 采场挖掘的土石方按照施工安排及时排入表土堆场。为改善生态景观和减轻扬尘影响,根据平面布局,提前对**周边进行绿化; (3) 采场出口内侧设置车辆冲洗平台,配套建设冲洗废水沉淀池;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和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冲洗干净后出场,并保持出入口通道及道路两侧的整洁; (4) 施工期配置洒水车辆,收集利用施工废水在运输道路、各工业场地、采掘场定时洒水,干旱、多风天气增加洒水次数,以保持地面和空气湿润,减少起尘量。 (5) 物料堆场设置围挡、防风抑尘网等设施;对物料采取相应的覆盖、喷淋等抑尘措施; (6) 建筑垃圾、渣土及时清运; (7) 减少道路开挖面积,缩短裸露时间,并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减少裸露地面。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8) 运输车辆采取蓬盖、密闭等措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因物料遗撒或者泄漏而产生扬尘污染。 废水防治措施:(1)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公司****处理厂处理。 (2)生产废水 运行期生产用水除被物料吸收外,其余均自然蒸发,无生产废水的产生。 (3) 车辆冲洗废水 运输车辆在采场内冲洗区域进行冲洗,冲洗废水进入沉淀池循环使用,不定期补充新水。 有组织废气防治措施:破碎筛分及转运系统产生的含尘废气为有组织排放。 鄂破锤破工艺产生的颗粒物均经设备(或工序)上方设置的集气罩收集或全密闭负压收集,再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DA003排气筒排放; 反击破工艺产生的颗粒物均经设备(或工序)上方设置的集气罩收集或全密闭负压收集,再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DA002排气筒排放; 粉仓粉仓仓顶产生的粉尘,分别经仓顶设置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DA002排气筒排放; 筛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在下料口处设置水喷淋+集气罩收集,再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 无组织废气防治措施:**开采采用湿式凿岩,爆破方式要采用中深孔爆破方案,并在爆破前、后洒水降尘。石子和石粉要进仓进库,各贮存区设置喷淋抑尘系统,传送带全封闭,运输车辆定期洒水抑尘。 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主要有爆破噪声、交通运输噪声、工业场地噪声,项目采取合理安排每次爆破时间、作好运输汽车维护、车辆减速慢行、生产设备采取相应吸声、隔声、消声、减震措施等隔声降噪措施。**、工业场地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2类相关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剥离废石前期用于修建运输道路,后期外卖,日产日清,**内不储存;表土在施工完毕后用于工业场地绿化,剩余暂存于临时表土堆场用于土地复垦;除尘灰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小,由**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机油、废机油桶暂存于危废间,最终交资质单位处理。 生态恢复:(1)根据确定的施工区域范围内施工,保护施工间接影响区域内的植被不被破坏。 (2)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尽量分片开挖、铺设、及时回填,减少施工对土地扰动,减少弃土的临时堆放,对表土堆场应设置围挡和排水沟。 (3)**内矿山道路在施工时分段施工,及时对坡面进行防护。同时做好路基和路面的排水,设置临时排水沟。为防止水土流失,对施工道路土质边坡撒播草籽绿化,工程施工结束后,立即对其进行植被恢复。 (4)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施工人员进行野生动植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的宣传教育,不得随意砍伐工程用地外的林木和破坏植被,禁止在非规划用地毁林开荒和防火烧山。 本项目施工期短,施工简单,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小。施工过程中认真落实了防护措施与植被恢复措施,随着工程的结束,对施工占地的植被进行了恢复,实施了绿化工程,受扰动的地表被压实并完善截排水措施,施工期造成的影响逐渐减弱。待矿山服务期满后进行植被复垦等措施后,可逐渐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 |
本项目废气治理设施未发生变化。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由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改为化粪****公司****处理厂处理,变更后不属于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的行为,未加重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本项目未新增废气排放口,排气筒高度未发生变化。本项目噪污染防治措施未发生变化。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种类未发生改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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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境风险:(九)因生产过程中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炸药),并产生危险废物,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环评文件及风险评估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且应急预案要在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之前到我局备案。 排污许可:****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函【2020】14号)相关规定要求,拟建项目投产前,步及的固定污染源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运行过程中,应当持证非污、按证排污。 | 环境风险:****于2023年6月签署发布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局**分局完成备案,风险级别为“一般环境风险等级”,备案编号370124-2023-052-L。 排污许可:****已于2023年5月9日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为****,有效期限为2023年5月9日至2028年5月8日。 |
未发生变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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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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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1.12 | 2.74 | 0 | 4.548 | 1.12 | -3.42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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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水污染防治措施 | 无 | (1)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公司****处理厂处理。 (2)生产废水 运行期生产用水除被物料吸收外,其余均自然蒸发,无生产废水的产生。 (3) 车辆冲洗废水 运输车辆在采场内冲洗区域进行冲洗,冲洗废水进入沉淀池循环使用,不定期补充新水。 | 无 |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有组织废气防治措施 | 《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2373-2018)限值要求10mg/m3 | 筛分工序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对排气筒DA001进行监测 | |
2 | 有组织废气防治措施 | 《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2373-2018)限值要求10mg/m3 | 反击破和粉仓产生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对排气筒DA002进行监测 | |
3 | 有组织废气防治措施 | 《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2373-2018)限值要求10mg/m3 | 鄂破、锤破工序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 对排气筒DA003进行监测 | |
4 | 无组织废气防治措施 | 《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限值要求1.0mg/m3 | **开采采用湿式凿岩,爆破方式要采用中深孔爆破方案,并在爆破前、后洒水降尘。石子和石粉要进仓进库,各贮存区设置喷淋抑尘系统,传送带全封闭,运输车辆定期洒水抑尘。 | 在工业场地厂界上风向设置1个参照点,下风向设置3个监测控点对无组织废气进行监测 |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噪声防治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 本项目噪声主要有爆破噪声、交通运输噪声、工业场地噪声,项目采取合理安排每次爆破时间、作好运输汽车维护、车辆减速慢行、生产设备采取相应吸声、隔声、消声、减震措施等隔声降噪措施。**、工业场地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2类相关标准要求。 | 对工业场地四周厂界外、**四周边界外1m各布设4个点,敏感目标处布置1个点进行噪声监测 |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 洗车平台、仓库地面、车间地面、洗车沉淀循环池、环保设施安置区(包括危险废物暂存间)、污水收集管网及衔接处、化粪池等要严格采取防渗措施,避免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 沉淀池、危废暂存间进行防渗处理。沉淀池采取钢筋混凝土结构基础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设计及建设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防渗性能不低于6.0m 厚渗透系数为10-7cm/s 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 |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 1.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全部进行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固体废弃物堆放场所要采取硬化和防渗措施。一般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标准要求。 2.矿层顶部表土暂存于临时表土堆场,可作为矿山闭矿修复和**进出道路用士,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临时表土堆场的选址、管理要采取抑尘、防洪、防水土流失等措施,避免生态环境此生灾害发生。布袋除尘器除尘灰,全部作为细颗粒矿粉外售。 3.厂区产生的生活垃圾,桶装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理,要落实好与当地环卫部门签定的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泥的清理协议。 4.矿山运行期产生的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含桶等),其贮存运输、处理过程中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要交由有资质危废处理单位安全处置,落实好危废处置协议,不得随意倾倒、堆放、丢弃及混入生活垃圾中。 5.要建立危废收集、暂存、转移合账,做到责任到岗到人。 | 剥离废石前期用于修建运输道路,后期外卖,日产日清,**内不储存;表土在施工完毕后用于工业场地绿化,剩余暂存于临时表土堆场用于土地复垦;除尘灰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小,由**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机油、废机油桶暂存于危废间,最终交资质单位处理。 |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 拟建项目矿产**的开发规划与设计、矿山基建、运行和恢复等阶段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应参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政策》(环发【2005】109号)相关规定执行。 | 1、露天开采境界上部周围修筑截排水沟,用于拦截和排出雨水。 2、边坡边开采边治理,进行覆土复绿。 3、开采结束后及时进行土地复垦。 | |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 因生产过程中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炸药),并产生危险废物,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环评文件及风险评估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且应急预案要在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之前到我局备案。 | ****于2023年6月签署发布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局**分局完成备案,风险级别为“一般环境风险等级”,备案编号370124-2023-052-L。 |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环境局**分局出具的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审核确认书,根据全市等量或减量替代要求,本项目的颗粒物替代量从2018年实施的散煤替代中予以调剂,满足减量消减替代要求。 |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年排放量1.12t/a,满足《**市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审核确认书》中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替代量:4.548t/a)。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要制定施工环保手册,加强岗位培训,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服务期满后,要做好整个**(包括民采**)和工业场地闭坑和生态恢复,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减少拟建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对周边生态环境的破坏。 | (1)根据确定的施工区域范围内施工,保护施工间接影响区域内的植被不被破坏。 (2)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尽量分片开挖、铺设、及时回填,减少施工对土地扰动,减少弃土的临时堆放,对表土堆场应设置围挡和排水沟。 (3)**内矿山道路在施工时分段施工,及时对坡面进行防护。同时做好路基和路面的排水,设置临时排水沟。为防止水土流失,对施工道路土质边坡撒播草籽绿化,工程施工结束后,立即对其进行植被恢复。 (4)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施工人员进行野生动植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的宣传教育,不得随意砍伐工程用地外的林木和破坏植被,禁止在非规划用地毁林开荒和防火烧山。 本项目施工期短,施工简单,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小。施工过程中认真落实了防护措施与植被恢复措施,随着工程的结束,对施工占地的植被进行了恢复,实施了绿化工程,受扰动的地表被压实并完善截排水措施,施工期造成的影响逐渐减弱。待矿山服务期满后进行植被复垦等措施后,可逐渐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 |
/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