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公司****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2023年第二批10千伏及以下配网工程核准的请示》(国网安电配网〔2023〕3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市城市发展用电需求,解决部分配电线路重载问题,优化10千伏及以下电网结构,提高电网供电可靠性,****公司建设****2023年第二批10千伏及以下配网工程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市所辖1区8县1县级市。
三、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改造10千伏架空线路177.558公里;**/改造10千伏电缆线路84.999公里。**/改造0.4千伏架空线路228.886公里,**/改造0.4千伏电缆线路8.763公里,**/改造配电变压器371台85420千伏安。
四、项目总投资26814.27万元,其中25%自筹,75%贷款。
五、项目建设应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优先选用符合国家环保节能相关要求的设备和材料;要完善安全设施,强化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工程设计、施工、投产使用与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及安全设施建设“三同时”制度。
六、在项目建设中,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认真组织好工程的招投标工作,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详见附件。
七、本项目核准后,应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完毕有关报建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批复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2023年第二批10千伏及以下配网工程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
****服务局
2024年1月5日
项目编码:****
抄送:市发改委、******局、市水利局、****环境局、市统计局,**区、**市、**县、**县、**县、**县、**县、**县、**县、****发改局
附件:
****2023年第二批10千伏及以下配网工程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2023年第二批10千伏及以下配网工程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设计 | √ | √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监 理 | √ | √ | √ | ||||
设 备 | √ | √ | √ | ||||
重要材料 | √ | √ | √ | ||||
其 他 | |||||||
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同意。请项目单位按照核准意见严格组织招标工作,并注意做好相关的档案管理工作,以备检查。 2024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