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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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转让底价:¥ 242.890000万元
项目编号: ****
保证金:24.289000万元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转让方:****管理人
挂牌起止日期:2025-02-28 至 2025-03-27
转让方承诺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
的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标的企业名称 注册地(住所) 所在地区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万元) 企业类型 经济类型 所属行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经营规模 经营范围 职工人数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股东数量(个) 内部审议情况 债权金额(万元)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出资(元)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审计机构 备注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备注 其
他
披
露
事
项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集团****公司 |
**省**市**区工一街91号 | **省 - **市 |
王德全 | 1980-07-01 |
62.000000 (人民币) | ****公司 |
其他 | 批发和零售业 / 批发业 |
912********418998T | 微型 |
百货***政策允许销售的外国商品,针纺织品,五金交电商品,日用杂品,建筑材料,摩托车配件,汽车零配件,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0人 | 是 |
1 |
其他类型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决议 | |
1 | **** | 100 | |
0.000000 | 0.000000 | 0.000000 |
3.241340 | 140.506000 | -137.264665 |
****事务所(特****分所 |
|
2024-02-29 | 0.000000 | 0.000000 | 0.000000 |
年报 | 3.241340 | 140.506000 | -137.264665 |
|
是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否 |
1、评估报告显示:(1)根据《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产权持有人和相关当事人应当依法提供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等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是对该资料及其来源进行必要的查验和披露,不代表对评估对象的权属提供任何保证,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进行确认或发表意见超出资产评估师执业范围。(2)引用其他机构出具报告结论的情况本次评估未引用其他机构报告。(3)权属资料不全面或存在瑕疵的事项①截至评估基准日,****公司天百贸易信托部分房产未办理产权证,具体情况如下:1号房产:工一街89-99号、101-105号,权证号:无,他项权利:无,面积:1714.01平方米2号房产:****花园,权证号:无,他项权利:无,面积449.64平方米该事项涉及房产建筑面积约为 2163.65 平方米,是产权持有人申报的,如果将来办理权属证书时的面积与申报的面积不一致,需要以权属证书面积为准。②****公司天百贸易信托纳入评估范围的土地是划拨土地,本次评估未考虑补缴土地出让金对评估结论的影响。(4)评估程序受限有关情况,采取的弥补措施及对评估结论影响的情况本次评估不涉及评估程序受限情况。(5)评估基准日存在的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本次评估未考虑产权持有人在评估基准日存在的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上述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2、其他披露****集团****公司资产负债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大华核字【2024】****010926号,资产评估报告华亚正信评报字[2024]第C06-0003号。3、针对********集团****公司100%股权材料,转让方作为管理人仅能向买受人提交自身实际掌握的材料,如工商查询档案,其余转让方或管理人不掌握的资产材料,转让方无法向受让方交付。4、转让标的企业未经年度审计,标的企业披露的审计报告为资产负债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基准日为2024年2月29日。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转让方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内部决策情况 经济类型 企业类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产权转让
行为批准
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监管机构属地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批准单位名称 批准文件类型 批准日期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管理人 |
| 其他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决议 |
其他 | 其他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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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242.890000 |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 |
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 (1****交易所网站(www.****.cn)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中进行报名; (2)持有效证件到**市**区东北北路101****服务中心****交易所31-36号窗口办理登记手续。 2、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截止日17:00前支付交易****交易所指**算账户。****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交易所指**算账户是意向****交易所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受让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书》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等相关款项),请意向受让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3、本项目交易服务费详见意向受让申请书,由受让方承担,一次性支付。 4、本项目涉及的税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转让方、受让方各自承担。办理相关权证的费用以及法律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税、费等,由受让方承担。具体由受让方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与转让方无涉。受让方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拍卖无效或向转让方或管理人索偿。 5、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转让所披露的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主要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情况或转让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2)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一次****交易所指**算账户。 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若逾期支付交易价款,每逾期1日应按逾期部分交易价款的2‰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20日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受让方赔偿损失。 (4)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交易所指**算账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产权持有主体的权利资产交接,并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交纳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配合转让标的企业办理产权转让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签署《交割确认单》。 (5)本项目成交后,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的文件和资料以转让方所掌握的文件和资料为限,转让方只可按现状进行交付、移交。对于行使与转让标的相关的权利而言为重大的文件和资料,存在因转让方未能掌握而无法交付的情形。转让方****公司相关的物品或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证照、印鉴、权利权属证书、标的公司的会计账簿及凭证、财务会计报表等。 (6)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并且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交纳完毕后 (7个工作)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完毕产权转让标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7)受让方同意本次转让标的以工商登记部门登记的为准。受让方认可缴纳保证金参与本次摘牌竞价的,则视为接受转让标的现状及所有瑕疵,受让方同意转让方不承担转让标的涉及的风险及瑕疵保证,由转让标的风险及瑕疵引起的一切责任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标的瑕疵及风险****公司资产负债状况、经营状况、诉讼仲裁状况、财务资料是否保存完好、文件资料是否齐全、转让标的是否能够过户、转让标的是否实缴出资等风险。 (8)受让方知悉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瑕疵或缺陷,受让方同意若因此导致买受人预期利益无法最终实现,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认可自行通过查询工商档案、查阅审计以及实地调查等方式,充分了解转让标的企业资质、企业信用、经营、债权债务、出资等相关情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受让方一旦作出受让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转让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法律风险,该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企业税收情况、营运情况、处罚情况等。 (9)受让方知悉转让方及其管理人未获取转让标的司法冻结情况,买受人认可自行前往有关部门核实转让标的司法冻结情况,转让标的的司法冻结情况以现状为准,转让方对本次转让标的的司法冻结现状不作保证。转让标的以现状为准,法院与转让方及其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有意者请自行了解,未充分了解的买受人视为对转让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10)受让方同意对转让标的能否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时间、限购等情况,在摘牌竞价前已自行向管理人或有关部门咨询确认,受让方同意因转让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及办理二次变更登记造成费用增加的后果,由受让方自负,转让方不作办理转变更登记的任何承诺,不承担办理变更登记涉及的应由受让方承担的费用。受让方知悉转让方及其管理人可提供的文件仅限于(2022)辽02破申8号《民事裁定书》及(2022)辽02破8号《决定书》及现有的与转让标的相关资料且不保证资料完整性。受让方****法院不提供转让标的的确权、变更登记等与转让标的相关的裁定书和协助执行文书。 (11****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交易所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管理人指**算账户。 (12)同意自转让标的企业资产评估基准日至产权转让标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期间,发生的与转让标的相关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转让方须对产权交易转让标的、股东权益及转让标的企业资产负有善良管理的义务。 (13)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转让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产权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继。 (14)承诺所提交的受让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6、本次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交易所对转让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为使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转让标的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前对转让标的和转让标的企业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7、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和转让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之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拒付交易服务费、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逾期递交变更登记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交易所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公告。 |
无 |
不允许 |
信息公告期及联系方式 信
息
公
告
期 信息公告期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说明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
主要内容 联
系
方
式 项目咨询 咨询电话 项目报名 报名电话 现场地址 网上报名网址
20 个工作日 | 网络竞价 |
|
是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40)个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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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先生 | 136****7685 |
赵先生 | 136****76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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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受让方/竞买人/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 材料名称 是否需要原件 是否需要复印件 是否需要电子版 下载模板
补充信息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