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生物刺激反馈仪(筛查治疗一体机)、生物刺激反馈仪、便携式生物刺激反馈仪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3月03日 17:2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2月20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3月03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结果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4-****330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霞林街道八二一南街116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关女士、132****0666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区鼓西街道**路66****花园1#楼A区2层A店面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先生、0594-****330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生物刺激反馈仪(筛查治疗一体机)、生物刺激反馈仪、便携式生物刺激反馈仪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2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本项目结果公示后于2025年2月24日收到****公司所递交的关于本项目的质疑函,经向采购人反馈后,要求本项目的成交候选人****作出书面回复,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小组专家进行协助答疑。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采购文件第二章“评审的标准和方法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适用对象:供应商或者联合体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规定,经审查,****所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伟思****公司属于中型企业,不符合采购文件及相关规定,存在政府采购价格扣除政策错评,****公司所述质疑事项及质疑请求成立。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采购人、采购****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取消****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待遇及本项目的成交候选人资格,****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更正日期:2025年03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为结果公告的组成部分,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霞林街道八二一南街1166号
联系方式:关女士、132****0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鼓西街道**路66****花园1#楼A区2层A店面
联系方式:张先生、0594-****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0594-****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