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公司****中心广告制作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
****和****公司****中心广告制作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 ||||
**** | 7 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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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2025-03-05 | |||
2025-03-11 |
资产采购方基本情况 资产采购方名称 资产采购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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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 广告制作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电商产业园****交易中心广告制作项目,由****作为比选人、****公司作为项目监督方,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现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比选项目概况及比选内容: 1. 项目业主:****; 2. 项目监督方:****公司; 3. 广告制作项目,数量和规格(详见附件一:资格预审文件); 4. 以上比选项目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预审资格不予通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1个日历天内完成广告制作项目方案准备工作,保证广告制作的顺利进行。响应报价为固定单价报价(以人民币计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材料费、包装费、运输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检测费、力支费、利润、税费、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及响应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且该价格不因市场价格因素及政策性调整的变化而调整。 二、资金概算: 广告制作最高投标限价70000.00元。 三、比选人资格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定立并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权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具有与本比选须知相应的能力的供应商;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其他服务 1.凡具备承担招标采购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制作商,均可对上述广告制作服务标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申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2.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中心广告制作服务供应商项目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3.资格预查申请书需密封后于2025年3月7日前17:30时前送至**电商产业园,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4.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2025年3月10日前以邮件方式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5.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在“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投标,以反向竞价方式参与。 6.供应商保证提供的服务内容不得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和设计权。否则,响应供应商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7.满足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8.原材料环保要求:原材料及辅材产品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强制性环保指标。 9.提供的方案最终由采购方确定后才可执行,采购方有权提出方案内的指导性建议,供应商需配合采购方的建议做出更改。 五、比选公告的发布: 本项目公告信息指定在第四产权平台网站(https://www.****.com/)发布,比选人可以在其他公开媒体同时发布公告信息,以第四产权平台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 监督方:****公司 地 址:**市**区慈觉林慧谷大道**电商电商产业园联系人: 李女士 电 话:138****6067 地 址: **电商产业园(慈觉林慧谷大道7号) | ||||||||||
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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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1 18:00:00 |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账支票、电汇、网银等。 缴纳保证金时需对公转款,请准确填写账户信息以及付款识别码。 | ||||||||||
****公司 | ||||||||||
****分行 | ||||||||||
811********00054331 | ||||||||||
项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所有报名人的保证金将原路退回交款账户。 | ||||||||||
1、转受双方应于确定受让方之日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应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进行交易价款的支付结算。 2、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交纳的保证金原则上应首先冲抵其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依据公告要求或合同等其他相关规定,转为交易价款或其他款项。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3、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署交易合同,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2)交易合同生效后,受让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3)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本所损失的; (4)意向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5)意向受让****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6)意向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7)意向受让方被确认受让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8)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9)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一个月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 ||||||||||
名称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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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 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定立并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权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具有与本比选须知相应的能力的供应商;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索朗次仁 | 136****7111 | |||||||||
李梦雅 | 138****60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