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 |
911********1578736 | 苏顺利 |
史航 | **省**市**区 |
丰收北街252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集团有限公司 **年产新材料起重吊装带13000吨、100级链条10000吨、智能起重葫芦8000台、压套机100台项目 | |
| |
2021版本:069-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物料搬运设备制造;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 | C343-C343-物料搬运设备制造 |
| **省**市**区 丰收北街252号 |
经度:115.43625 纬度: 38.77225 | ****审批局 |
| 2021-11-29 |
清审环表〔2021〕044号 | **** |
2024-08-28 | 16000 |
500 | **** |
911********1578736 | **** |
911********1578736 | **茂成达****公司 |
911********832667F | 2024-07-16 |
2024-08-20 | 2024-09-20 |
2024-12-12 | 2025-02-28 |
| http://www.****.com/v/1761/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5.1环评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与建议 5.1.1****集团有限公司**年产新材料起重吊装带13000吨、100级链条10000吨、智能起重葫芦8000台、压套机100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一期工程废气:焊接、淬火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工业油雾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经处理后排放浓度为51.48mg/m3、0.258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要求;氨气经收集后引入喷淋吸收塔处理后,排放速率为0.195kg/h,通过15m排气筒DA003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要求;喷涂烘干、烘线头、打码、塑封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4排放,经处理后的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25.8mg/m3,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其他行业标准,颗粒物外排浓度为6.9mg/m3、SO2外排浓度为2.9mg/m3、NOx外排浓度为16.7mg/m3,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和《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要求;拉丝、打磨、切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经处理后有组织颗粒物外排浓度为4.92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要求。 二期工程废气: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于屋顶排放,油烟外排浓度为1.05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型规模标准。 (2)废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淬火循环冷却水、氧化清洗废水和抛光废水。其中冷却水循环使用;氧化清洗废水通过串级回用于生产,喷淋吸收塔排水作为氨水外售;抛光废水经二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一****处理厂处理。外排废水中各污染物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表4三级****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为卧式拉力机、自动编链机、自动对焊机、风机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声级范围约为70~90dB(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所有设备均设置于车间内,并对底部进行基础减振等措施,降噪值达15dB(A)以上。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金属屑、边角料、废丝、废带头、收尘灰和职工生活垃圾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丝、废带头、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金属屑、边角料和收尘灰收集后外售处理。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不外排,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氧化槽残液污泥、废活性炭和废机油为危险废物,收集后分区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5.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5.2.1审批意见: 清审环表[2021]044号 ****集团有限公司**年产新材料起重吊装带13000吨、100级链条10000吨、智能起重葫芦8000台、压套机100台项目位于**省******经济开发区,占地约84.29亩(56195.47m2),项目中心经纬坐标为东经:115°26′10.631"、北纬:38°46'19.990”,项目北侧隔**西路为**农产品批发市场,东侧隔丰收北街为中南高科****新经济产业园,西侧为**市****公司,南侧为**奥琦圣新型****公司。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西北侧420m处的郎庄村。 经研究,同意对其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施工期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喷涂、烘线头、打码及塑封工序产生的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其他行业标准;拉丝、焊接、切割、淬火工序产生的有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天然气烟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和《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要求。NH3等碱性废气有组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执行表1标准要求。食堂油烟排放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规模标准。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边界及表3车间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要求。 二、建筑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规定噪声限值。运营期西厂界和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东厂界和北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三、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 四、项目迁建完成后全厂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为:COD0t/a、氨氮0t/a、总氮0t/a、总磷0t/a、SO2:0.069t/a、NOx:0.401t/a、颗粒物:1.079t/a、非甲烷总烃:0.963t/a。 五、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规定的污染防治措施及审批意见进行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单位在建设项目竣工后按规定程序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你公司在接到本批复后3个工作日内,须将批复后的环境影响****生态环境局****分局。****环境局****分局负责该项目日常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和审批意见的落实。 | 项目分三期建设,一期工程产品及规模为:年产新材料起重吊装带13000吨(其中10000吨需要喷涂,3000吨不需要喷涂)、100级链条10000吨(10000吨中的9500吨需要水抛光,500吨不抛光直接外售;水抛光后的9500吨中有4000吨需要氧化,其余5500吨不需要氧化)、压套机100台;二期工程项目不涉及产品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办公楼和食堂;三期工程产品及规模为:年产智能起重葫芦8000台。实际建设中未建设三期工程 |
起重葫芦车间,****中心,因厂区上方设置有高压线路,无法施工建设,故未建设三期内容;危废间占地面积为30m2,位于100级链条车间外部,厂区东南角,用于暂存危险废物,与环评不一致,危废间位置改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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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5.1环评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与建议 5.1.1****集团有限公司**年产新材料起重吊装带13000吨、100级链条10000吨、智能起重葫芦8000台、压套机100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一期工程废气:焊接、淬火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工业油雾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经处理后排放浓度为51.48mg/m3、0.258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要求;氨气经收集后引入喷淋吸收塔处理后,排放速率为0.195kg/h,通过15m排气筒DA003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要求;喷涂烘干、烘线头、打码、塑封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4排放,经处理后的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25.8mg/m3,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其他行业标准,颗粒物外排浓度为6.9mg/m3、SO2外排浓度为2.9mg/m3、NOx外排浓度为16.7mg/m3,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和《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要求;拉丝、打磨、切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经处理后有组织颗粒物外排浓度为4.92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要求。 二期工程废气: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于屋顶排放,油烟外排浓度为1.05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型规模标准。 (2)废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淬火循环冷却水、氧化清洗废水和抛光废水。其中冷却水循环使用;氧化清洗废水通过串级回用于生产,喷淋吸收塔排水作为氨水外售;抛光废水经二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一****处理厂处理。外排废水中各污染物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表4三级****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为卧式拉力机、自动编链机、自动对焊机、风机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声级范围约为70~90dB(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所有设备均设置于车间内,并对底部进行基础减振等措施,降噪值达15dB(A)以上。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金属屑、边角料、废丝、废带头、收尘灰和职工生活垃圾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丝、废带头、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金属屑、边角料和收尘灰收集后外售处理。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不外排,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氧化槽残液污泥、废活性炭和废机油为危险废物,收集后分区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5.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5.2.1审批意见: 清审环表[2021]044号 ****集团有限公司**年产新材料起重吊装带13000吨、100级链条10000吨、智能起重葫芦8000台、压套机100台项目位于**省******经济开发区,占地约84.29亩(56195.47m2),项目中心经纬坐标为东经:115°26′10.631"、北纬:38°46'19.990”,项目北侧隔**西路为**农产品批发市场,东侧隔丰收北街为中南高科****新经济产业园,西侧为**市****公司,南侧为**奥琦圣新型****公司。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西北侧420m处的郎庄村。 经研究,同意对其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施工期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喷涂、烘线头、打码及塑封工序产生的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其他行业标准;拉丝、焊接、切割、淬火工序产生的有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天然气烟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和《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要求。NH3等碱性废气有组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执行表1标准要求。食堂油烟排放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规模标准。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边界及表3车间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要求。 二、建筑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规定噪声限值。运营期西厂界和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东厂界和北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三、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 四、项目迁建完成后全厂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为:COD0t/a、氨氮0t/a、总氮0t/a、总磷0t/a、SO2:0.069t/a、NOx:0.401t/a、颗粒物:1.079t/a、非甲烷总烃:0.963t/a。 五、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规定的污染防治措施及审批意见进行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单位在建设项目竣工后按规定程序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你公司在接到本批复后3个工作日内,须将批复后的环境影响****生态环境局****分局。****环境局****分局负责该项目日常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和审批意见的落实。 | 项目分三期建设,一期工程产品及规模为:年产新材料起重吊装带13000吨(其中10000吨需要喷涂,3000吨不需要喷涂)、100级链条10000吨(10000吨中的9500吨需要水抛光,500吨不抛光直接外售;水抛光后的9500吨中有4000吨需要氧化,其余5500吨不需要氧化)、压套机100台;二期工程项目不涉及产品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办公楼和食堂;三期工程产品及规模为:年产智能起重葫芦8000台。实际建设中未建设三期工程 |
起重葫芦车间,****中心,因厂区上方设置有高压线路,无法施工建设,故未建设三期内容;危废间占地面积为30m2,位于100级链条车间外部,厂区东南角,用于暂存危险废物,与环评不一致,危废间位置改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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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5.1环评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与建议 5.1.1****集团有限公司**年产新材料起重吊装带13000吨、100级链条10000吨、智能起重葫芦8000台、压套机100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一期工程废气:焊接、淬火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工业油雾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经处理后排放浓度为51.48mg/m3、0.258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要求;氨气经收集后引入喷淋吸收塔处理后,排放速率为0.195kg/h,通过15m排气筒DA003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要求;喷涂烘干、烘线头、打码、塑封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4排放,经处理后的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25.8mg/m3,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其他行业标准,颗粒物外排浓度为6.9mg/m3、SO2外排浓度为2.9mg/m3、NOx外排浓度为16.7mg/m3,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和《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要求;拉丝、打磨、切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经处理后有组织颗粒物外排浓度为4.92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要求。 二期工程废气: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于屋顶排放,油烟外排浓度为1.05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型规模标准。 (2)废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淬火循环冷却水、氧化清洗废水和抛光废水。其中冷却水循环使用;氧化清洗废水通过串级回用于生产,喷淋吸收塔排水作为氨水外售;抛光废水经二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一****处理厂处理。外排废水中各污染物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表4三级****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为卧式拉力机、自动编链机、自动对焊机、风机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声级范围约为70~90dB(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所有设备均设置于车间内,并对底部进行基础减振等措施,降噪值达15dB(A)以上。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金属屑、边角料、废丝、废带头、收尘灰和职工生活垃圾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丝、废带头、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金属屑、边角料和收尘灰收集后外售处理。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不外排,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氧化槽残液污泥、废活性炭和废机油为危险废物,收集后分区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5.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5.2.1审批意见: 清审环表[2021]044号 ****集团有限公司**年产新材料起重吊装带13000吨、100级链条10000吨、智能起重葫芦8000台、压套机100台项目位于**省******经济开发区,占地约84.29亩(56195.47m2),项目中心经纬坐标为东经:115°26′10.631"、北纬:38°46'19.990”,项目北侧隔**西路为**农产品批发市场,东侧隔丰收北街为中南高科****新经济产业园,西侧为**市****公司,南侧为**奥琦圣新型****公司。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西北侧420m处的郎庄村。 经研究,同意对其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施工期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喷涂、烘线头、打码及塑封工序产生的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其他行业标准;拉丝、焊接、切割、淬火工序产生的有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天然气烟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和《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要求。NH3等碱性废气有组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执行表1标准要求。食堂油烟排放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规模标准。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边界及表3车间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要求。 二、建筑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规定噪声限值。运营期西厂界和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东厂界和北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三、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 四、项目迁建完成后全厂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为:COD0t/a、氨氮0t/a、总氮0t/a、总磷0t/a、SO2:0.069t/a、NOx:0.401t/a、颗粒物:1.079t/a、非甲烷总烃:0.963t/a。 五、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规定的污染防治措施及审批意见进行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单位在建设项目竣工后按规定程序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你公司在接到本批复后3个工作日内,须将批复后的环境影响****生态环境局****分局。****环境局****分局负责该项目日常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和审批意见的落实。 | 项目分三期建设,一期工程产品及规模为:年产新材料起重吊装带13000吨(其中10000吨需要喷涂,3000吨不需要喷涂)、100级链条10000吨(10000吨中的9500吨需要水抛光,500吨不抛光直接外售;水抛光后的9500吨中有4000吨需要氧化,其余5500吨不需要氧化)、压套机100台;二期工程项目不涉及产品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办公楼和食堂;三期工程产品及规模为:年产智能起重葫芦8000台。实际建设中未建设三期工程 |
起重葫芦车间,****中心,因厂区上方设置有高压线路,无法施工建设,故未建设三期内容;危废间占地面积为30m2,位于100级链条车间外部,厂区东南角,用于暂存危险废物,与环评不一致,危废间位置改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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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废水 冷却水循环使用;抛光废水经二级沉淀处理全部回用;清洗废水回用于生产,喷淋吸收塔水吸收液收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处理厂处理 废气 一期工程:焊接、淬火废气经收集后引入工业油雾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拉丝、切割、打磨废气经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氧化蒸气经收集后引入喷淋吸收塔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3排放;喷涂烘干、烘线头、打码、塑封废气经收集引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4排放; 二期工程: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于屋顶排放DA005; 噪声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固废 收尘灰、金属屑、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涂料桶由厂家回收;废活性炭,氧化池残液污泥及废机油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抛光废水经二级沉淀处理全部回用;清洗废水回用于 生产,喷淋吸收塔水吸收液收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处理厂处理;废气,焊接、淬火工序:油雾净化器+1根15m高排气筒; 拉丝、切割、打磨工序:布袋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 氧化工序:喷淋吸收塔+1根15m高排气筒; 喷涂烘干、烘线头、打码、塑封工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1根15m高排气筒; 食堂油烟废气:油烟净化器+高于屋顶排放;噪声,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固废,收尘灰、金属屑、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涂料桶由厂家回收;废活性炭,氧化池残液污泥及废机油、废催化剂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市天宝****公司处置; |
焊接、淬火工序治理设施实际建设改为油雾净化器,喷涂烘干、烘线头、打码、塑封工序的治理设施实际建设改为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其他与环评一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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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5.1环评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与建议 5.1.1****集团有限公司**年产新材料起重吊装带13000吨、100级链条10000吨、智能起重葫芦8000台、压套机100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一期工程废气:焊接、淬火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工业油雾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经处理后排放浓度为51.48mg/m3、0.258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要求;氨气经收集后引入喷淋吸收塔处理后,排放速率为0.195kg/h,通过15m排气筒DA003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要求;喷涂烘干、烘线头、打码、塑封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4排放,经处理后的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25.8mg/m3,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其他行业标准,颗粒物外排浓度为6.9mg/m3、SO2外排浓度为2.9mg/m3、NOx外排浓度为16.7mg/m3,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和《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要求;拉丝、打磨、切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经处理后有组织颗粒物外排浓度为4.92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要求。 二期工程废气: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于屋顶排放,油烟外排浓度为1.05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型规模标准。 (2)废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淬火循环冷却水、氧化清洗废水和抛光废水。其中冷却水循环使用;氧化清洗废水通过串级回用于生产,喷淋吸收塔排水作为氨水外售;抛光废水经二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一****处理厂处理。外排废水中各污染物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表4三级****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为卧式拉力机、自动编链机、自动对焊机、风机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声级范围约为70~90dB(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所有设备均设置于车间内,并对底部进行基础减振等措施,降噪值达15dB(A)以上。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金属屑、边角料、废丝、废带头、收尘灰和职工生活垃圾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丝、废带头、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金属屑、边角料和收尘灰收集后外售处理。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不外排,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氧化槽残液污泥、废活性炭和废机油为危险废物,收集后分区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5.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5.2.1审批意见: 清审环表[2021]044号 ****集团有限公司**年产新材料起重吊装带13000吨、100级链条10000吨、智能起重葫芦8000台、压套机100台项目位于**省******经济开发区,占地约84.29亩(56195.47m2),项目中心经纬坐标为东经:115°26′10.631"、北纬:38°46'19.990”,项目北侧隔**西路为**农产品批发市场,东侧隔丰收北街为中南高科****新经济产业园,西侧为**市****公司,南侧为**奥琦圣新型****公司。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西北侧420m处的郎庄村。 经研究,同意对其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施工期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喷涂、烘线头、打码及塑封工序产生的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其他行业标准;拉丝、焊接、切割、淬火工序产生的有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天然气烟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和《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要求。NH3等碱性废气有组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执行表1标准要求。食堂油烟排放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规模标准。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边界及表3车间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要求。 二、建筑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规定噪声限值。运营期西厂界和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东厂界和北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三、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 四、项目迁建完成后全厂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为:COD0t/a、氨氮0t/a、总氮0t/a、总磷0t/a、SO2:0.069t/a、NOx:0.401t/a、颗粒物:1.079t/a、非甲烷总烃:0.963t/a。 五、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规定的污染防治措施及审批意见进行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单位在建设项目竣工后按规定程序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你公司在接到本批复后3个工作日内,须将批复后的环境影响****生态环境局****分局。****环境局****分局负责该项目日常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和审批意见的落实。 | 项目分三期建设,一期工程产品及规模为:年产新材料起重吊装带13000吨(其中10000吨需要喷涂,3000吨不需要喷涂)、100级链条10000吨(10000吨中的9500吨需要水抛光,500吨不抛光直接外售;水抛光后的9500吨中有4000吨需要氧化,其余5500吨不需要氧化)、压套机100台;二期工程项目不涉及产品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办公楼和食堂;三期工程产品及规模为:年产智能起重葫芦8000台。实际建设中未建设三期工程 |
起重葫芦车间,****中心,因厂区上方设置有高压线路,无法施工建设,故未建设三期内容;危废间占地面积为30m2,位于100级链条车间外部,厂区东南角,用于暂存危险废物,与环评不一致,危废间位置改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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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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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0345 | 2 | 0 | 0 | 0.035 | 0.035 | / |
0 | 0.069 | 0.401 | 0 | 0 | 0.069 | 0.069 | / |
0 | 0.458 | 1.079 | 0 | 0 | 0.458 | 0.458 | / |
0 | 0.488 | 0.963 | 0 | 0 | 0.488 | 0.488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化粪池,食堂废水隔油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表4三级****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 化粪池,食堂废水隔油池 | pH值范围值为7.0~7.2无量纲、悬浮物浓度均值为75mg/L、氨氮(以N计)浓度均值为6.36mg/L、化学需氧量浓度均值为111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浓度均值为60.5mg/L、动植物油浓度均值为1.08mg/L |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焊接、淬火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 | 油雾净化器 | 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3.9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106kg/h, | |
2 | 拉丝、切割、打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 | 布袋除尘器 | 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3.3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345kg/h | |
3 | 氧化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2标准 | 水喷淋吸收塔 | 氨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416kg/h | |
4 | 喷涂烘干、烘线头、打码塑封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和《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 号)要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 其他行业标准 | 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 | 颗粒物折算浓度最大值为9.4mg/m3、氮氧化物折算浓度最大值为16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23.5mg/m3 | |
5 | 食堂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表2标准 | 油烟净化器 | 油烟折算浓度最大值为1.2mg/m3油烟去除效率为84.8% |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卧式拉力机、自动编链机、自动对焊机、风机等生产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4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所有设备均设置于车间内,并对底部进行基础减振 | 企业北、东厂界昼间噪声检测范围值为67.1~68.1dB(A) |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