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租公告
受委托,****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采用电子竞价方式对**市**县祥谦镇龙祥岛禄家村陆岛交通码头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 项目位置 | 挂牌价 (元/年) | 计租面积 (平方米) | 租赁期(年) |
**县龙祥岛陆岛交通码头 | **市**县祥谦镇龙祥岛禄家村 | 142000 | 约1899.65 | 10(含3个月免租期,免租期内水电费和保安保洁等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
(备注:标的以现状为准)
1、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最终中选竞租价计收,租金每年缴交一次,租金的支付遵循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第一期租金应于签订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汇达出租方指定对公账户,后续年度租金须在上年度结束前15个日历天内缴纳完成。
2、租金递增方式:按照每3年5%递增。
3、押金:以第一年租金标准按最终中选竞租价收取1年租金作为押金,押金需于成交结果公告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汇达出租方指定对公账户。
4、装修期:3个月(合同签订后的3个月为免租期)。
5、租赁用途:仅限于电动船舶停靠,物资存储。租赁场地不得用作粉尘、污水、废气排放以及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和存放等经营行业及法律法规禁止的任何用途。承租方对场所的建设改造、装修方案必须事先书面报请出租方备案后才能进场施工。
6、计租面积说明:标的面积1899.65平方米(其中码头平台面积约296平方米,平台附属建筑物面积约45平方米,堆场面积约418平方米,栈桥面积约58.8平方米,引堤面积约1081.85平方米)。
7、权属状况:《中华人民**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和《中华人民**国房屋所有权证》未办理。
8、竞价保证金:30,000元。
9、标的移交期限:标的将于成交结果公告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于第一期租金缴纳后15个工作日内移交。
10、装修情况:简装。
11、项目概况:码头及附属设施于2006年2月建成。设计年客运量2万人次,货运量 1.5万吨,含1个200吨级客货码头泊位及相应的配套设施。码头上部平台长37米,宽8米,栈桥为现浇钢筋混凝土面板,桥台为堆砌石结构,长8.4米,宽7米,引堤宽8米。
竞价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在平台注册时填写“详细信息”中的企业\机构名称\或姓名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项目编号及竞价保证金”字样。
二、招租方式与内容:
1、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各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本平台的竞价大厅(网址:www.****.cn)参与本项目标的的报价,最后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2、计租面积按不论标的所实际可使用面积多少,计租面积以公告面积为准。
3、竞租标的的年租金按下列公式计算:年租金=最终成交价格,成交单价按竞价结果确定。
4、承租方需按照《中华人民**国消防法》等相关规定开展经营工作,严禁经营场所存在“三合一”、“黄赌毒”经营情况。
5、承租方承租期间缴纳租金每逾期一日,由出租方按照逾期款项的 0.05%向承租方加收违约金,可以从押金中扣除。
6、承租方在签约合同后需按照使用用途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办理证照。
7、承租方竞租前需自行前往现场看样,对竞租标的所有情况做充分了解,一旦参与竞价则视为清楚标的的所有情况,承租方已对该租赁标的现状及特殊性、不确定性及由此引发相关风险等情况做了充分的预估及考量,自愿承担可能存在、发生的各类投资、经营风险。如工商、税务、卫生、消防、环保、特种行业等各类报批及验收工作无法通过、办妥,所有投资损失(包含前期准备、投入等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出租方不做任何的赔偿或补偿。
8、租赁期内,承租方应合理使用码头的水电供应设施,及时缴纳所产生的水电费等相关费用。承租方不得私自改装、拆卸水电线路,如需进行水电设施的改造或增容,必须提前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出租方同意,由承租方自行向公共服务提供者申请批准手续。
9、现状交付,承租方已充分了解并同意以现状承接。
10、租赁期内承租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租方作为标的实际经营者,承担经营过程中一切安全、生产责任。
11、承租方应全面负责码头的保管、维修、维护、保养包括但不限于码头及附属设施的日常清洁、保养工作,码头平台的清扫、系船柱的检查与维护、确保码头环境整洁,设施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对于码头设施的易损件(如灯具、水龙头等),由承租人负责定期检查和更换并承担其全部费用。
12、承租方应负责码头及附属设施在租赁期间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码头及设施的安全、正常使用。如因承租方在使用码头及附属设施过程中,未按照合同约定或行业通行的安全操作规范使用设施或管理不善,导致标的受损的,承租方应负责修复,若设施无法修复,承租方应按照附属设施的重置成本扣除折旧后的金额进行赔偿。
13、租赁期间,因正常潮汐涨落以及包括但不限于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引发的涨潮现象(不可抗力及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导致码头及附属设施被淹没、损坏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附属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堆场,平台建筑物、引堤、栈桥、照明系统、通讯设备、等与码头运营相关的一切设施。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并承担全部责任。
14、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码头转租给第三方。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承租方按照租金总额的 [5%] 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同时承租方应承担因其转租行为给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5、出租方有权随时检查码头的使用和保养情况,承租方应提供检查所需便利条件。
16、承租方自行办理建设改造经营所需的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17、承租方负责协调与码头相关的外部关系,包****管理部门、海事部门等的沟通协调工作。承租方在其经营中与社会发生的一切关系,均由承租方负责处理,与出租方无关。
18、租赁期内,承租方应当于其承租后10日内为该租赁标的物可能遇到的风险购买相关保险,该等险种至少应包括财产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保险的保障期不应短于本合同租赁期。承租方应当在标的免租期结束前15个日历天内向出租方提供保险证明文件。无论承租方是否购买上述保险,自交付日至本合同终止且承租方将租赁标的归还出租方期间,租赁标的的风险由承租方承担。
19、承租期内,如遇县****政府要求合同中止的情况(包含但不限****政府规划调整、征收征用、土地收储、出租方企业合并、分立、资产重组等)、不可抗力及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等原因造成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等情形,出租方应提前1个月通知承租方,同时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承租方应无条件退出并将原码头交还给出租方,如承租方未按时将原码头交还出租方,承租方应赔偿由此给出租方或相关部门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承租方新增建设设施部分,若政府或有关部门对此进行补偿或安置,权益归承租方所有。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予以免责。
20、承租期内,由于承租方自身原因导致提前退租,押金不予以退还。
21、租赁期满,出租方对承租方在原码头上改建、装饰装修及增设设施设备等费用均不予任何补偿,承租方投入可移动的设备设施由承租方自行拆除,拆除前需向出租方报备,承租方应确保出租方码头及相关附属设施均为良好、可用状态。否则,出租方有权自行或聘请第三方进行维修、采购、更新,产生的一切费用、支出均有权向承租方全额追偿。若不拆除,归出租方所有。
22、承租方应严****政府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码头及附属设施建设、经营等相关手续,出租方对相关工作予以配合。承租方如需对原码头进行改建、装饰装修等,应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并自行报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否则,相关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开展相关报批手续所产生的费用及改建、装饰装修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如因未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而无法使用该码头,承租方仍应依约按时足额向出租方支付租金。
23、承租方须承诺自成交公告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书面租赁合同,逾期视为承租方放弃中标资格,出租方有权没收竞价保证金并有权拒绝承租方的所有主张和要求。同时,若出租方重新招标,承租方不得再次参加。
24、承租方须承诺必须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缴纳第一期租金,否则,视同自动放弃承租权,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的竞价保证金,并重新招租。
25、租赁期间,若因码头运营导致承租方与相邻其他单位、第三方人员发生投诉、纠纷、分歧,及人身、财产损失的等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若因此累及出租方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26、租赁期间,若承租方因改造或扩建导致码头及附属设施出现问题或引发其他风险,承租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27、租赁期间,承租方须严格遵守《安全责任状》(签订合同时提供)的各项约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自行承担码头的安全责任及相关全部法律后果。如在经营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因安全责任问题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理或处罚,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且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码头,并不予退还承租方租赁押金。当码头出现重**全隐患,承租方应停业进行整改,在未完成整改前严禁使用该码头。承租方应保证码头供电系统、供水系统及消防等设施达到相关部门规定的运行标准。
28、标的交还约定:****政府征迁等原因导致提前合同终止,承租方自行搬离码头及场地内设施,并应于30日内完成搬离及资产交还工作,若未在规定时间交还标的,出租方从租赁期届满的次日或提前终止日的次日起按5倍的同期租金费向承租方追缴违约金。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的理由要求调整。
29、中标服务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30、其他事项,以合同内容为准,详见合同附件。
31、每个报名竞租人都必须对所报标的实际情况(包括地理位置、房屋状况、目前经营情况等)做充分了解,确认该标的能够符合自身经营需要。今后,如因报名竞租人对实际情况不了解而产生任何纠纷均由报名竞租人自行承担,与出租方和本平台无关。
32、意向承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33、对承租人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经营中无不良记录(如违法经营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资产被冻结、企业被接管、破产清算状态。
(2)仅限于电动船舶停靠,物资存储。租赁场地不得用作粉尘、污水、废气排放以及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和存放等经营行业及法律法规禁止的任何用途。承租方对场所的建设改造、装修方案必须事先书面报请出租方备案后才能进场施工。
(3)竞租人需为**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交通强省建设第一批试点任务的意见(闽交强省办函〔2024〕3 号)第一批试点任务试点实施单位。(可在https://jtyst.****.cn/zwgk/zfxxgkzl/zfxxgkml/qtyzdgkdzfxx/202409/t****0903_****457.htm 查询)。
(4)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参加竞价。
(6)承租人应于竞价成交公告结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中心账户、第一期租金应于签订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汇达出租方指定对公账户,应于成交结果公告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押金等款项汇达出租方指定账户。
(7)其他详见租赁合同。
34、意向承租人现场资格审核应提供的竞价材料依据《****平台资产招租办理规程》相关规定提交:
法人或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作为意向承租人:
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相应资质的证明文件(交验原件,若资质证明为三合一证件的,提供有效的三合一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交验原件);
③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
④意向承租人或受托人签章的《意向竞价人报名表》、《竞价提示书》和《网络竞价承诺函》;
⑤需为**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交通强省建设第一批试点任务的意见(闽交强省办函〔2024〕3 号)第一批试点任务试点实施单位。(可在https://jtyst.****.cn/zwgk/zfxxgkzl/zfxxgkml/qtyzdgkdzfxx/202409/t****0903_****457.htm 查询)材料需要打印并加盖公章。
有关单位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通过审核并缴纳竞价保证金后,即成为竞租人。
三、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3月14日。
2、网上报名时间:意向承租人应于2025年3月14日17时前至本平台(www.****.cn)注册用户名,登录账号进入“标的申请管理”→“标的公告”→选择对应的标的点击“申请竞价”,在线提交竞租申请。(见本网站首页服务帮助操作说明)
3、现场确认时间:并于2025年3月14日17时前至本平台(地址:**市**区**大道620号桔园洲商住楼A区前排一层28-29号店面)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4、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25年3月14日17时。
5、看样时间: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3月14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6、看样电话:158****8315。
7、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承租人若要求对招租公告内容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材料。
四、注意事项
1、****银行间交易等原因影响保证金的及时到账,建议竞租人通过账号转账(非现金)的方式缴纳保证金。竞租人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为准。竞价保证金以现金方式缴纳无效。
2、竞价时间及加价幅度:
(1)自由报价阶段从2025年3月17日9点00分开始,自由报价时长为120分钟。自由报价结束之后,以自由报价阶段的最高报价作为限时报价的底价进入限时报价阶段。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直至无人报价,则竞价结束。具体操作方法见平台主页“服务帮助-操作说明”。
(2)加价幅度为2000(元/年),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3)本平台有权就竞价时间做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平台网站进行公告,该项目意向承租人已缴纳竞价保证金在电子竞价活动结束之前不予退还。
3、竞价服务费:按照《****平台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向承租人收取竞价服务费, 交易当事人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该项目的交易合同,****中心的原因造成交易合同被撤销、解除、终止等情形的,竞价服务费仍按《****平台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收取;已收取的,概不退还。
若未缴清竞价服务费,本中心为追索竞价服务费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保全费、邮寄费、诉讼保全保险费等),均由缴费义务人承担。
4、竞价规则参见《****平台资产招租办理规程》。
5、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报名联系人:刘女士
业务咨询电话:0591-****0853
传真:0591-****0857
********中心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