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类别:】 【发布时间:2025-03-14】
“光纤波分复用解复用器”采购意向公开
一、项目名称:光纤波分复用解复用器
二、项目编号:暂无。
三、需求概况:本次拟采购4个光纤波分复用解复用器,用于搭建实验平台,对光纤中不同波长的光信号进行分路。本项目最高限价13万元。
四、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7日历天。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技术参数
七、意向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1.相关供应商请在公示期内提出意见建议,并将《采购需求意见建议反馈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未被列入本公告第五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采用A4纸幅面,将上述材料盖企业公章(鲜章)、相关有权人签字或盖章(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发送至****@qq.com
2.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论证完善采购需求和商务要求的参考依据,是否采纳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不作书面回复。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25-****9360 137****0091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