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由施工单位****公司施工承建的位于**县的**县新材料产业园项目(一、二期)EPC工程总承包,工程于2024年8月29日完工验收,****公司证明工资已按时足额支付,并承诺负责此项目的任何工资纠纷。现对其进行公示,如有在上述项目部中工资未结清的班组及个人,请在30天(2025年4月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社会保障局反映,逾期没有投诉,将视为无异议,县人社局将出示****公司城栖凤新材料产业园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销户证明,****银行解除该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监管(820********819657)。
****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股:电话0717-****917;****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