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原国土**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拟出让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出让土地的基本情况
编号 | 土地位置 | 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 规划用地性质 | 出让年限 |
**** | **区清泉路以北、青檀南路以东、**南路以西 | 11978 | 高等教育用地(080401) | 50年 |
规划指标(****):依据枣自资规行(**)字〔2025〕5号规划条件通知书,该宗地使用性质为高等教育用地(080401),面积11978平方米,容积率(地上)≤1.5,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深度应控制在地表以下15米范围内,因项目实施有特殊要求的,应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书面申请。
二、公告期限
公告时限为30日,具体时限为2025年3月19日起至2025年4月17日。
三、受让人范围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提出用地申请。
四、用地申请登记
申请人自2025年3月19日起至2025年4月17日(30日内)持意向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个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区自然**局提出书面用地申请。
至报名截止日期2025年4月17日17时30分,如只有一家意向用地者,宗地采取协议方式出让,如有两家及以上意向用地者,宗地采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五、出让人及联系方式
出 让 人:****
联 系 人:******局
地 址:******区**南路2号
联系电话:0632-****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