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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局、****财政局、******局、****商务局联合印发《**市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阜交运〔2023〕15号)文件的要求,2024年5月15日,《关于我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车辆情况的公示》在****网站发布。原公示中皖KR2670(黄牌)车辆所有人为**市双马****公司。经查询**省运政系统并与相关方确认,现更正为:车辆皖KR2670(蓝牌)车辆所有人为孙利,其余公示内容准确。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1日至3月25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或****交通运输局反映,联系电话:0558-****129,联系地址:****南大道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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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