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 |
****0381MAC1NWHC9X | 陈军 |
王 勋 | **省**市丹**市 |
水都大道与**大道交汇处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一轻果汁饮品及矿泉水生产项目 | |
| |
2021版本:026-饮料制造 | C1521-C1521-碳酸饮料制造 |
| **省**市丹**市 水都大道与**大道交汇处 |
经度:111.46327 纬度: 32.52051 | ****环境局 |
| 2023-08-23 |
丹环审〔2023〕26号 | **** |
2025-01-17 | 1000 |
200 | **** |
****0381MAC1NWHC9X | **** |
****0381MAC1NWHC9X | ******公司 |
****0381MA488M4T81 | 2024-10-20 |
| |
2025-02-19 | 2025-03-20 |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天然饮用水(瓶装)24480吨、天然饮用水(桶装)7344吨、茶饮6120吨、高浓度果汁汽水2693吨、NFC果汁1833吨 | 年产天然饮用水(瓶装)24480吨、天然饮用水(桶装)7344吨、茶饮6120吨、高浓度果汁汽水2693吨、NFC果汁1833吨 |
无 | |
|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灌装、打码:项目产品通过灌装机进行灌装、打码; 贴标、喷码:在包装瓶(罐)上贴上标签,并在标签上进行喷码; 喷码、装箱:在包装瓶(罐)上进行喷码,完成后进行装箱; 喷码、码垛、入库:在包装箱上进行喷码,然后将包装箱进行码垛、入库 | 灌装、打码:项目产品通过灌装机进行灌装、打码; 贴标、喷码:在包装瓶(罐)上贴上标签,并在标签上进行喷码; 喷码、装箱:在包装瓶(罐)上进行喷码,完成后进行装箱; 喷码、码垛、入库:在包装箱上进行喷码,然后将包装箱进行码垛、入库 |
无 | |
|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办公、生活用水一同进 入化粪池预处理,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须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锅炉排水、洗瓶废水、设备冲洗废水、榨汁废水、车间地面清洗等生****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园区市政污水管网。 项目建设期,应强化施工扬尘监管。建筑施工现场应采取围挡全封闭作业,施工道路进行硬化处理,非施工作业面裸露工地采用洒水降尘,施工车辆进出工地时进行冲洗,实施渣土全密闭运输,杜绝遗撒,临时性废弃物堆场覆盖防尘网(布)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防止扬尘污染;锅炉燃烧废气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须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实验室有机废气、酸雾等经机械通风等措施处理后,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标准;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有组织排放,须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相应标准。 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 确保项目靠近G241一侧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区标准限值要求,其他厂界达到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各类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按《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有关规定要求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 |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办公、生活用水一同进 入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锅炉排水、洗瓶废水、设备冲洗废水、榨汁废水、车间地面清洗等生****处理站****园区市政污水管网。 锅炉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实验室有机废气、酸雾等经机械通风等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有组织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靠近G241一侧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区标准限值要求,其他厂界达到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各类固废做到了分类收集,分类处理 |
吴 | |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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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008 | 0.0122 | 0 | 0 | 0.008 | 0.008 | / |
0 | 0.089 | 0.1138 | 0 | 0 | 0.089 | 0.089 | / |
0 | 0.012 | -3 | 0 | 0 | 0.012 | 0.01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污水处理站 | 色度、氨氮、总磷、总氮、溶解性总固体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 污水处理站 | 验收监测期间:色度、氨氮、总磷、总氮、溶解性总固体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锅炉燃烧废气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须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实验室有机废气、酸雾等经机械通风等措施处理后,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标准;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有组织排放,须达到《饮食业 | 厂界无组织废气中的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中相应标准限值,有组织锅炉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限值;污水处理站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相应的排放标准;油烟废气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中相应的排放标准。 | 锅炉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实验室有机废气、酸雾等经机械通风等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有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将易散发臭气的集水井(含格栅井)、调节池、事故池、气浮间、厌氧水解反应器、脱水机房、污泥池等废水浓度较高的部位通过管道收集系统对臭气进行负压收集收集后的气体通过两级喷淋、UV光氧催化及活性炭吸附后+15米排气筒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废气中的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中相应标准限值,有组织锅炉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限值;污水处理站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相应的排放标准;油烟废气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中相应的排放标准。 |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 确保项目靠近G241一侧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区标准限值要求,其他厂界达到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 厂界昼间噪声靠近G241一侧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区标准限值要求,其他厂界达到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 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 确保项目靠近G241一侧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区标准限值要求,其他厂界达到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靠近G241一侧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区标准限值要求,其他厂界达到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 各类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按《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有关规定要求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 | (1)生活垃圾 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桔渣:本项目在榨汁时会产生桔渣,统一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物资部门综合利用,签订协议并建立台账。 废塑料瓶、废包装:本项目原材料会产生废塑料瓶、废包装,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区,定期****公司,签订协议并建立台账。 污水处理站污泥: 环评:污水处理站污泥产生量为90.2485t/a(其中含水率为80%)。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区,定期****公司(制砖等),签订协议并建立台账。实际运至垃圾焚烧场焚烧发电。 废RO膜:项目纯水制备过程中会产生废RO膜,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区,定期****公司,签订协议并建立台账。 废活性炭:项目在活性炭水处理过程中会产生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置。 废石英砂:项目在砂滤水处理过程中会产生废石英砂,砂滤中的废砂预计2~3年更换一次,每次更换量约为5t,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公司(制砖等),签订协议并建立台账。 实验室废液:实验室在化验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液,实验室废液产生量约为0.8t/a,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并签订协议、建立台账。 维修产生的危废:设备维修会产生的危险废物为设备维保产生的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手套及电动叉车更换电池(预计三年更换一次)产生的废电池0.7t。所产生危废均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要求签订协议并建立台账。 废油墨及废墨盒:项目贴标、喷码工序会产生废油墨0.01t/a及废墨盒0.02t/a,产生的危废均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要求签订协议并建立台账。 |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