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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国
****142025YG****552
穗规划**地证〔2025〕190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第三十八条规定,经审核,本用地程目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 ******局 | |
日 期 | 2025-03-24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 |
建设项目名称 | ****科技城二期(G11-QCC05分地块二) |
综合受理号 | hdMB2D070********0667375 |
用地性质 | 一类工业用地兼容二类工业用地 |
用地位置 | **市**区红棉大道以东、工业大道以南 |
用地面积(平方米) | 地表总面积:壹万叁仟陆佰壹拾柒点壹叁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13617.13平方米。) |
建设规模 | 27235-54468 |
附图及附件名称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规划条件按穗规划**业务函〔2025〕449号的控制要求执行,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按穗规划**业务函〔2025〕449号的控制要求执行。本证依据《******厅关于**市**区2016年度第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国土资(建)字〔2017〕248号)、《同意用地结案书》(穗国土规划用结字〔2018〕1号)、《G11-QCC05地块收地补偿协议》(花土合字〔2024〕储-其他-25号)、《成交确认书》(**公资交(土地)字【2025】第005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核发。 |
用地单位(个人)名称 | **** |
项目名称 | ****科技城二期(G11-QCC05分地块二) |
综合受理号 | hdMB2D070********0667375 |
****机关 | ****政府 |
批准用地文号 | **市**区红棉大道以东、工业大道以南 |
用地面积 | 地表总面积:壹万叁仟陆佰壹拾柒点壹叁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13617.13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一类工业用地 |
建设规模 | 27235-54468 |
土地取得方式 | 挂牌出让 |
附图及附件名称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规划条件按穗规划**业务函〔2025〕449号的控制要求执行,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按穗规划**业务函〔2025〕449号的控制要求执行。本证依据《******厅关于**市**区2016年度第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国土资(建)字〔2017〕248号)、《同意用地结案书》(穗国土规划用结字〔2018〕1号)、《G11-QCC05地块收地补偿协议》(花土合字〔2024〕储-其他-25号)、《成交确认书》(**公资交(土地)字【2025】第005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核发。 |